| 項目基本信息 | |
| 編號 | FC00034811 |
|---|---|
| 名稱 | 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縣盛林莊二零六號辦公樓2層至6層 |
| 掛牌價 | 詳見公告萬元 |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萬元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12-25 |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6-01-15 |
| 是否延牌 | 否 |
| 聯(lián)系人 | 林泓杰 |
| 聯(lián)系電話 | 18759351070 |
| 地址 | |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糧油食品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 |
房產(chǎn)招租公告
一、租賃標的基本情況及掛牌價
1.租賃標的:標的1: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縣盛林莊二零六號辦公樓二層;標的2: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縣盛林莊二零六號辦公樓三層;標的3: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縣盛林莊二零六號辦公樓四層;標的4: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縣盛林莊二零六號辦公樓五層;標的5: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縣盛林莊二零六號辦公樓六層。
2.計租面積:標的1:231.3㎡;標的2:231.3㎡;標的3:183.3㎡;標的4:183.3㎡;標的5:183.3㎡。
3.租賃物現(xiàn)狀:空置。
4.租金底價:標的1:5782.5元/月;標的2:5782.5元/月;標的3:4582.5元/月;標的4:4582.5元/月;標的5:4582.5元/月。
5.聯(lián)系人:林泓杰。
6.聯(lián)系電話:18759351070。
二、租賃用途、租金、租期、競價方式、時間等
1.租賃用途:辦公。
2.租賃底價及遞增率:標的1:5782.5元/月;標的2:5782.5元/月;標的3:4582.5元/月;標的4:4582.5元/月;標的5:4582.5元/月。以上標的月租金均自第二年起逐年遞增3%。
3.租賃期限:5年(自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不提供免租期。
4.競價方式:網(wǎng)絡競價。委托福建省恒通拍賣有限公司公開競價招租,本次標的1租賃競價保證金為:人民幣25000元整;標的2租賃競價保證金為:人民幣18000元整;標的3租賃競價保證金為:人民幣14000元整;標的4租賃競價保證金為:人民幣14000元整;標的5租賃競價保證金為:人民幣14000元整。有意競價者于2026年1月15日16時前向福建省恒通拍賣有限公司交付競價保證金(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并攜帶相關證件辦理競拍手續(xù)、獲取競拍權限,同時按要求辦理其他相關事宜。
5.公告期限: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15日。
6.競價時間:2026年1月16日10時。
7.租金收繳辦法:按照先付后用、押貳付叁原則進行,承租方應于前一個季度結算周期結束日前5日內(nèi)將下一季度租金交付到出租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內(nèi)。
三、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資信良好【報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平臺查詢情況競租人不存在失信記錄;且報名截止日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沒有找到競租人相關的結果】的境內(nèi)企事業(yè)單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競租。
四、需要承租方須接受的基本條件
1.競價保證金:此次標的1租賃競價保證金為:人民幣25000元整;標的2租賃競價保證金為:人民幣18000元整;標的3租賃競價保證金為:人民幣14000元整;標的4租賃競價保證金為:人民幣14000元整;標的5租賃競價保證金為:人民幣14000元整。中標方違約的該保證金作為違約金由出租方收繳,不予退還。
2.租賃押金(履約保證金)及有關稅費:租賃押金(履約保證金)為2個月的租金,即“押2付3”。租賃過程產(chǎn)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繳納的各種稅費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
3.出租方以標的房產(chǎn)現(xiàn)有的空間面積和移交時的狀況出租,承租方應嚴格履行《房屋租賃合同》。
4.承租方必須自行解決租賃房產(chǎn)在裝修和使用中涉及的城市管理、公安、消防、衛(wèi)生、環(huán)保、工商、稅務及特種設備、特種行業(yè)管理等相關部門規(guī)定事宜,并承擔全部費用。
5.承租方自行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件,合法經(jīng)營,維護經(jīng)營場所及門前衛(wèi)生;在租賃期內(nèi)負責房屋的安全、保衛(wèi)、消防等工作,否則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擔。
6.租賃過程產(chǎn)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如有未規(guī)定的,由承租方承擔。
7.出租方按現(xiàn)有條件供水、供電,不承擔承租方承租后要求水、電等增容、擴容責任。承租期間,承租方應自行承擔租賃房屋而產(chǎn)生的物業(yè)管理費、水費、電費、水電公攤費、衛(wèi)生費、電話費、裝修費、維修費等因承租方使用而產(chǎn)生的全部費用及維持租賃標的使用而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安、消防、環(huán)衛(wèi)、設備維修更新、設備增容擴量以及廣告等費用。
8.承租方對承租房只有使用權,未經(jīng)出租方同意,不得改變用途。
9.承租方不得改變建筑物結構,如需裝修應將裝修方案報出租方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
10.租賃期滿后,該租賃物上裝修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壞,否則將不退還租賃履約保證金。
11.承租方于退租前,必須繳清房租、水費及電費等各項費用。
12.租賃標的的租賃期限自租賃標的移交日起算。
13.承租方須無條件全部簽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賃條件和本項目《房屋租賃合同》。
五、優(yōu)先權情況
原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承租權。
六、風險揭示
本標的權屬清晰,屬省糧油集團權屬福建省平潭外貿(mào)食品有限公司所有,其權證已辦理,產(chǎn)權無異議,且不存在抵押擔保。
七、其他事項
監(jiān)督電話:0591-87557093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qū)國貿(mào)廣場17樓F05單元。
福建省糧油食品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