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基本信息 | |
| 編號 | FC00025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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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閩南師范大學瑞京學生公寓店面和閩南師范大學圓山校區(qū)共4個標的店面房產(chǎn)分別招租 |
| 掛牌價 | 詳見公告 |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4-01-11 |
| 掛牌結(jié)束日期 | 2024-01-31 |
| 是否延牌 | 是 |
| 聯(lián)系人 | 陳女士 |
| 聯(lián)系電話 | 0591-87315281 |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 發(fā)布機構(gòu) | 福建省產(chǎn)權交易中心 |
受委托,現(xiàn)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閩南師范大學瑞京學生公寓店面和閩南師范大學圓山校區(qū)共4個標的店面房產(chǎn)分別招租,租賃期限自起租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每年年租金掛牌價、租賃履約保證金及競價保證金等見下表。租金按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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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租賃標的 |
面積(㎡) |
每年年租金掛牌價(元) |
租賃履約保證金(萬元) |
競價保證金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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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閩南師范大學瑞京學生公寓D棟底層1、2號店面 |
80.86 |
87324 |
2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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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閩南師范大學瑞京學生公寓C北一樓1號店面 |
49.76 |
53741 |
2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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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閩南師范大學瑞京學生公寓D棟底層3號店面 |
38.65 |
41742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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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閩南師范大學圓山校區(qū)1號店面 |
35.89 |
300213 |
5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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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師范大學圓山校區(qū)2號店面 |
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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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閩南師范大學圓山校區(qū)3號店面 |
3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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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師范大學圓山校區(qū)4號店面 |
3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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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師范大學圓山校區(qū)5號店面 |
3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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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師范大學圓山校區(qū)6號店面 |
3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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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師范大學圓山校區(qū)7號店面 |
3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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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師范大學圓山校區(qū)8號店面 |
3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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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師范大學圓山校區(qū)9號店面 |
3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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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師范大學圓山校區(qū)10號店面 |
3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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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師范大學圓山校區(qū)11號店面 |
3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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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師范大學圓山校區(qū)12號店面 |
3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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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師范大學圓山校區(qū)13號店面 |
3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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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師范大學圓山校區(qū)14號店面 |
3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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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師范大學圓山校區(qū)店面二層(配套設施) |
433 |
以上標的面積為大約數(shù),具體面積以實地看樣為準。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以上租賃標的未辦理產(chǎn)權證,均為簡單裝修,標的1、2現(xiàn)對外出租,標的1原租賃合同到期時間為2024年6月30日,標的1、2符合條件的原承租方參加競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標的3、4競價遵循“價高者得”原則。
三、租賃用途:
標的1、2租賃用途:便利店,只能經(jīng)營日用百貨、學習用品、包裝類食品及罐裝飲料、書籍、水果(不得切配)及配鑰匙。(特別提醒不得制售熟食,不得售賣玻璃瓶裝酒。)
標的3租賃用途:休閑吧,只能經(jīng)營飲品、甜點、西點、冰激凌、披薩,薯條、炸雞(特別提醒不得經(jīng)營小炒、快餐、套餐、不得售賣玻璃瓶裝酒、不得使用明火)
標的4租賃用途:飲食店面經(jīng)營為主,并須含便利店、文印店、理發(fā)店等。
四、競租人及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承諾遵紀守法、誠信經(jīng)營、社會信譽良好、無不良經(jīng)營記錄或違規(guī)違法史的境內(nèi)企事業(yè)單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自然人須持有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
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中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企事業(yè)單位或自然人所注冊的個體工商戶需證照齊全,具備或滿足所競租店面經(jīng)營范圍(經(jīng)營范圍中須包含所競租標的要求的經(jīng)營用途之一項或多項)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近三年來(2020年12月-2023年12月)有一年及以上經(jīng)營經(jīng)驗(以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成立日期為準),2020年12月前注冊的營業(yè)執(zhí)照須提交近一年內(nèi)年檢證明)。
4、標的3競租人還需滿足在省內(nèi)高校近兩年內(nèi)至少經(jīng)營1家休閑吧。
5、標的4競租人還需具備經(jīng)營飲食店面(含自制飲品制售)的資質(zhì),在省內(nèi)高校近兩年內(nèi)至少經(jīng)營1家飲食店面。承諾成交后有能力開設理發(fā)店、便利店、文印店等,并提供相關證照。
6、閩南師范大學在編在崗教職工及其投資經(jīng)營的企業(yè)或個體工商戶不得參與本次競租;閩南師范大學圓山校區(qū)食堂的承租方不得參與標的4的競租。
五、需要競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出租方不保證標的店面的現(xiàn)有裝修狀況,以標的店面現(xiàn)有的空間面積和移交時的狀況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經(jīng)營,維護經(jīng)營場所及門前衛(wèi)生。
3、承租方自行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件。
4、承租期間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賃物進行經(jīng)營活動而產(chǎn)生的各種稅費(包括治安衛(wèi)生費、市政城管費、稅費等),均由承租方承擔。
5、承租期間承租方經(jīng)營活動所發(fā)生的水、電、垃圾清運、收銀卡機維護費等均由承租方承擔。
6、承租方不得改變建筑物結(jié)構(gòu),如需裝修應將裝修方案報出租方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
7、標的1只能用電,且最高功率不得超過20KW;標的2只能用電,且最高功率不得超過30KW;標的3只能用電,且最高功率不得超過30KW;標的4只能用電,電纜線(約300米,從新教學樓配電室取電)鋪裝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8、承租方對承租房只有使用權,不得改變用途,標的1、2、3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zhuǎn)租轉(zhuǎn)讓,標的4的承租方可以以合作的方式共同經(jīng)營理發(fā)店、便利店(含文印)。
9、租期滿后該租賃物上裝修歸出租方所有(含標的4新裝主電纜產(chǎn)權),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壞,否則將不退還租賃履約保證金。
10、每個租賃標的承租方須按租賃合同要求向出租方繳納人民幣5萬元獎懲資金。租賃標的的租賃期限自租賃標的移交日起算。
11、一個競租人只能成交一個標的,原租戶除外。競租人可選擇對本公告中的一個標的或多個標的進行報名競租。但一個非原承租方競租人只能承租一個標的店面,即競價時組織方按店面序號順序逐一確定承租方,若某一非原承租方競租人已被確定為某一序號店面的承租方,則其該序號之后的店面的競價資格將被取消。
12、承租方須無條件全部簽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賃條件和本項目《租賃合同》。
六、競價方式:網(wǎng)絡競價(正向一次)
七、公告期限: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31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個工作日順延至 2024年6月28日,順延期間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1月31日17:00時。
競租人應在公告期間聯(lián)系福建省產(chǎn)權交易中心獲取相關競價文件。
八、咨詢電話: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聯(lián)系人:陳女士、林女士、吳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二十二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