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基本信息 | |
| 編號 | FC00015451 |
|---|---|
| 名稱 | 閩侯縣青口鎮(zhèn)宏一村、宏二村C1地塊閑置土地出租 |
| 掛牌價 | 20.1616萬元 |
| 保證金 | 80萬元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0-11-10 |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0-11-30 |
| 是否延牌 | 否 |
| 聯系人 | 陳先生 |
| 聯系電話 | 0591-87270835 |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一、租賃標的內容
1.1.租賃標的:福州市閩侯縣青口鎮(zhèn)宏一村、宏二村(福建藍海物流有限公司C1地塊)宗地面積約24617.3㎡土地(含道路退讓面積約517.3㎡),本次出租用地面積以24617.3㎡計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侯國用(2013)第230365號。地類用途:倉儲用地,使用權類型:出讓。
1.2.租賃用途:工礦倉儲(物資儲備庫或中轉站等),用途要符合出租方的土地使用性質及總平規(guī)劃要求,符合當地政府規(guī)劃及相應功能的建造要求,不能生產和儲存易燃易爆品、危險品、對周邊環(huán)境污染品,以及不能經營法律法規(guī)所不允許的項目。
1.3.風險提示
1.3.1.本租賃標的(地塊)由出租方于2011年從閩侯縣國土資源局受讓所得,2013年10月取得土地權證。承租方需對租賃標的政府規(guī)劃與建造要求自行調查和充分了解,并承擔對承租標的了解不細或潛在風險(包括但不限于無法建造廠房等)估計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責任和后果。
1.3.2.租賃標的的土地面積以實際為準,若實際面積與掛牌面積不一致,租金和交易服務費不作調整。
1.4.掛牌價:201616元,掛牌價為租賃標的第一年月租金底價。
1.5.租賃期限:15年。
1.6.履約保證金:收取第一年三個月租金等值的金額作為履約保證金,承租方需在《土地租賃合同》簽訂時足額交齊履約保證金。
1.7.租金遞增及支付方式:租金每三年遞增6 %,每季度收取土地租金一次,承租方須在上一季度末25日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首期租金支付以合同約定為準。
1.8.成交結果公示和合同簽署
1.8.1.本項目競價成交后,我中心和出租方將成交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為5個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應自行在公示結束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署《土地租賃合同》,承租方須到出租方辦公場所簽署《土地租賃合同》。
1.8.2.公示日期以我中心官網:http://www.genesysmobile.com.cn“成交公告”欄公示時間為準。承租方應適時關注我中心官網的關于本項目的成交結果公示信息,否則由此產生的所有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
二、競租人(承租方)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2.1.資信良好合法有效存續(xù)的境內企業(yè)法人,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
2.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三、競租人(承租方)須接受的主要租賃條件
3.1.承租方應當自行對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中的規(guī)定和監(jiān)管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yè)人士、相關方和監(jiān)管機關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標的物承租方的要求,決定是否參與競價并成為承租方,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等,并對報名參與競價所提交的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3.2.標的物的狀況,意向承租人應進行充分了解,自行評估并自愿承擔風險。
3.3.承租方不得擅自轉租租賃標的。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或更改標的物使用用途的,或將標的物使用權進行轉讓、轉借、入股、承包、與他人調劑、質押、抵押、貸款、擔保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標的物并沒收履約保證金。
3.4.承租方使用標的物進行的一切活動都必須符合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不得利用標的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3.5.承租方在承租土地上搭建建筑物或構筑物,應要符合政府規(guī)劃及相應功能的建造要求,需向當地相關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后方可施工,否則造成的后果與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3.6.承租方在承租土地上搭建建筑物或構筑物所應交繳的房產稅等稅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并交納。
3.7.在合同終止或解除后,承租方自行拆除其出資建蓋的建筑和設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收購或補償承租方自置的裝修、任何設備設施以及綠化物等。
3.8.承租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認可上述標的物范圍與面積及其周邊現狀,合同生效之日視為標的物移交給承租方。承租方應當到當地相關管理部門認真咨詢、了解,知悉其經營手續(xù)和相關情況,并向當地相關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xù)后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3.9.承租期間,如遇國家、地方政府項目建設需要使用該標的物,承租方不享受針對該標的物的任何征遷補償和安置,但承租方有權依據征遷時的當地征遷規(guī)定享受其自行裝修部分的補償,該補償費用由征遷方承擔。因國家、地方政府項目建設需要使用該標的物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終止,不屬于出租方違約。
3.10.承租期間,承租方負有安全責任,如發(fā)生安全等事故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3.11.根據出租方生產經營需要,出租方對承租方及任何第三方在租賃土地上的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倉儲設施、廠房等)在承租方租賃期內享有承租優(yōu)先。
3.12.根據出租方生產經營需要,出租方有權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承租方對此不得有異議,賠償方案和價格由出租方與承租方或有關第三方以合理合規(guī)為原則進行友好協商。承租方同意土地租賃協議以賠償協議簽訂之日起隨即終止,并不得追究出租方的任何違約責任。
3.13.承租方需向相關部門報建地塊連接市政道路進出口。
3.14.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高低壓用電(不高于700kw)和消防泵房配套。
3.15.其他未盡事宜以本項目競價文件附件《土地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3.16.競租人(承租方)須無條件接受、簽署上述主要租賃條件和本項目《土地租賃合同》。
四、競價方式:網絡競價,價高者得。
五、競租人報名
5.1.報名截止時間:2020年11月30日17時
5.2.競租人資格:交納競價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只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納競價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手續(xù),并通過資格審核的競租人才具備競租資格。
5.3.交納競價保證金
5.3.1.競價保證金金額:80萬元。
5.3.2.競價保證金指定銀行賬戶:競租人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以電子匯款的方式將競價保證金匯達以下指定的銀行帳戶【開戶名稱: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交通銀行福建省分行營業(yè)部,開戶賬號:351008010018150064161】。
5.3.3.競價保證金交款憑證上的資金用途應當標明“MCJJZ2020136-1保證金”。
5.4.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意向方須在公告期限內向我中心領取《競價文件》,并按《競價文件》的規(guī)定在報名截止時間前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5.5.領取競價文件
5.5.1.企業(yè)經辦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5.5.2.意向方可按照將上述相關證照、聯系方式及需要領取競價文件的項目名稱發(fā)送到以下郵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領取競價文件。意向方發(fā)送郵件前、后須按下列聯系方式與我中心經辦人員取得聯系。意向方發(fā)送郵件即視為意向方認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郵件地址及郵件中的聯系方式發(fā)(寄)送本項目有關的各類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六、公告期限: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30日?!锻恋刈赓U合同》等詳見本項目《競價文件》。
七、網絡競價開始時間:2020年12月1日9:00時
八、聯系方式
電話:0591-87270835、87315906;監(jiān)督電話: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