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基本信息 | |
| 編號 | FC00009078 |
|---|---|
| 名稱 | 福建省機關服務中心(福建省直單位資產管理中心)10個標的房產分別招租 |
| 掛牌價 | 詳見公告 |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18-05-14 |
| 掛牌結束日期 | 2018-06-04 |
| 是否延牌 | 否 |
| 聯(lián)系人 | 陳先生 |
| 聯(lián)系電話 | 0591-87271926 |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受委托,現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福建省機關服務中心(福建省直單位資產管理中心)10個標的房產分別招租。月租金掛牌價、租金遞增方式、租賃期限及競價保證金等見下表。租金按月支付,租賃履約保證金為6個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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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租賃標的 |
面積(㎡) |
第一年至第三年月租金掛牌價(元) |
租金遞增方式 |
租賃用途 |
租賃期限 (年) |
競價保證金(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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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鼓樓區(qū)五四路158號環(huán)球廣場B座第11、12層寫字間 |
約1640 |
90200 |
第四年月租金在第一至第三年月租金的基礎上遞增3%,第五年月租金在第四年月租金的基礎上遞增3% |
僅限作為辦公用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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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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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鼓樓區(qū)五四路158號環(huán)球廣場B座第15層西北側第一間寫字間 |
約198 |
12870 |
無 |
3 |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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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鼓屏路115號8層 |
約167 |
3006 |
3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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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鼓樓區(qū)柳河路18號科研樓一層 |
約400 |
6000 |
第四年月租金在第一至第三年月租金的基礎上遞增3%,第五年月租金在第四年月租金的基礎上遞增3% |
5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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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省直屏西小區(qū)105棟-12# |
約23.9 |
1434 |
無 |
不得經營油煙、噪音等污染大的項目或作為居住場所使用 |
3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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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屏西農貿市場10#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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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
僅限銷售蔬菜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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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屏西農貿內1#倉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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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僅限作為雜物間存放物品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或作為居住、經營場所和車庫使用 |
3 |
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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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屏西農貿內6#倉庫(原公用洗手間) |
|
100 |
3 |
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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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鼓樓區(qū)北環(huán)中路150號福苑花園六層整層 |
約924.72 |
23118 |
第四年月租金在第一至第三年月租金的基礎上遞增3%,第五年月租金在第四年月租金的基礎上遞增3% |
僅限作為辦公用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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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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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鼓樓區(qū)北環(huán)中路150號福苑花園707單元 |
約50.65 |
1520 |
無 |
3 |
0.9 |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標的1-5、9-10為簡單裝修,標的1承租方享有3個月裝修免租期,標的4、9承租方享有2個月裝修免租期。標的1-3、5-8產權證、土地證未辦理,標的4、9、10產權證已辦理。
三、競租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標的1、4要求承租方為合法存續(xù)的境內企事業(yè)法人、社團法人,且企業(yè)法人注冊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1000萬元。標的9要求承租方為合法存續(xù)的境內企事業(yè)法人、社團法人,且企業(yè)法人注冊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500萬元。標的2-3、5-8、10要求承租方為合法存續(xù)的境內企事業(yè)法人、社團法人或具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四、需要競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出租方不保證標的房產的現有裝修狀況,以標的房產現有的空間面積和移交時的狀況出租。
2、競租人在報名時需填寫經營用途確認書,經營用途只能填寫一種,且必須是競租人主要經濟活動在《國民經濟行業(yè)分類》中對應的行業(yè)類別(出租方明確經營用途的除外),如類別下存在子分類,須填寫至最小一級。
3、競租人為法人的,申報的經營用途須在其營業(yè)執(zhí)照的經營范圍內(若營業(yè)執(zhí)照的經營范圍與《國民經濟行業(yè)分類》有沖突的,以營業(yè)執(zhí)照為準),或具備所申報的經營用途對應的資質。
4、承租方若為非國有控股企業(yè)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個人須為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的所有責任與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并簽署擔保函。
5、承租方對承租房只有使用權,不得改變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或分割出租。承租方不得擅自處分租賃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將承租方全部或部分轉租、轉借、轉讓、抵押、贈與給第三方使用(或經營)。
6、承租方自行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件,承租期間應確保承租方、實際經營人、租金繳交人及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所有人均為承租方本人。
7、標的房產租賃期間發(fā)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業(yè)管理費、水費、電費、衛(wèi)生費、稅收等一切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并負責辦理繳交事宜。
8、承租方不得改變標的房產建筑物結構。如需裝修或設立店面招牌的,應將裝修施工方案報出租方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
9、租期滿后標的房產上不可移動的裝修、裝飾及添附于房屋的附屬物無償歸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壞,否則將不退還租賃履約保證金。
10、標的房產的租賃期限自租賃合同約定之日起算。
11、承租方空置標的房產超過三個月的,出租方有權收回。
五、競價方式:網絡動態(tài)報價。
六、公告時間:2018年5月14日—2018年6月4日
報名截止時間:2018年6月5日上午11:00。
競租人應在公告期間到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購買相關競價文件。
七、咨詢電話:0591-87271926、87891629、87315305、87315281;
聯(lián)系人:陳先生、林女士、吳女士、陳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二十二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