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基本信息 | |
| 編號 | FC00008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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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福州市銅盤路388號兩幢工業(yè)廠房部分(建筑面積約4723.49平方米)招租 |
| 掛牌價 | 200萬元 |
| 保證金 | 50萬元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18-03-26 |
| 掛牌結束日期 | 2018-04-16 |
| 是否延牌 | 是 |
| 聯(lián)系人 | 阮先生 |
| 聯(lián)系電話 | 0591-87315276 |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一、租賃標的、掛牌價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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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標的名稱 |
租金/年 (萬元) |
競價保證金(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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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州市銅盤路388號兩幢工業(yè)廠房部分(建筑面積約4723.49㎡) |
200 |
50 |
1、基本情況:租賃標的位于福州市鼓樓區(qū)銅盤路388號,為兩幢工業(yè)廠房的一部分(面積約4723.49平方米、出租方現(xiàn)有自用的兩間辦公室不在出租范圍內),產權證號[榕房權證R字第1249887號、第1249888號],土地證號[榕國用(2001)字第01300B號,證載面積12281㎡(因銅盤路擴建時被征用922平方米,實際勘測為11359㎡,土地使用者名稱未作變更)],見附圖的紅線內部分出租,規(guī)劃用途:工業(yè)。以上租賃物以實物為準,租賃標的土地使用面積、建筑物等具體狀況以現(xiàn)場看樣為準。
2、風險披露及提示:
(1)競租人競得標的成為新承租方后,須承擔原承包方改造車間和展廳的部分費用,具體金額由承租方與原承包方協(xié)商決定,出租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協(xié)商不成,且原承包方對出租方就以上兩項費用提起訴訟的,法院判決由出租方承擔的金額應由新承租方全額支付給出租方,否則視同承租方違約,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2)、競租人應當自行對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中的規(guī)定和監(jiān)管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yè)人士、相關方和監(jiān)管機關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租賃項目承租人的資格,決定是否競租租賃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等;
(3)、租賃標的基本情況提供的數(shù)據僅供參考,具體租賃標的現(xiàn)狀以競租人進行盡職調查為準。上述的面積數(shù)據若與實際丈量不符,不對租金進行調整;
(4)、租賃標的原租賃合同到期日2018年4月30日。
二、租賃用途、期限及租金遞增方式
1、出租用途:符合產權證、土地證規(guī)劃用途工業(yè)廠房、工業(yè)用地項目。限制從事易燃易爆經營企業(yè)參與。
2、租賃年限: 3年。 租期從2018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止。按合同約定的期滿日收回,若逾期不歸還的,承租方租金按合同約定租金的3倍支付。
3、租金遞增方式:不遞增。
三、租賃履約保證金及有關稅費、租金收繳辦法
1、合同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250萬元整,(競價保證金扣除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服務費后的余額可無息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合同履行期滿且未出現(xiàn)違約行為的,在交還標的實物、繳清所有款項后一個月內,不計利息退還承租方。
2、稅費承擔:租賃過程中所產生的水、電、電話、有線、寬帶網絡、衛(wèi)生、所有稅費、及政府行政收費 (包括治安、市政管理費等)等各項稅費均由承租方承擔,并按收費標準自行向相關部門繳納。
3、租金支付方式:按季支付。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3日內向出租方支付兩個月租金;之后必須在每季的首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次季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月租金1%的滯納金,逾期支付租金超過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沒收履約保證金,并追究承租人的相關責任。
四、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yè)單位,且能提供有效的事業(yè)法人證或企業(yè)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
五、承租方須接受的承租條件
1、競租人應是依法經營,符合“招租對象”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
2、承租方應嚴格遵守《房屋租賃安全責任書》,戶外廣告懸掛除符合市容有關規(guī)定外,還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使用過程須報消防等部門審批的,其手續(xù)及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3、標的物有關的水、電供應、排污等由出租方按現(xiàn)狀向承租方移交。因水電供應涉及除本標的外的另一部分標的(另行租賃),使用過程中除本標的自身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外,水電總供部分的管理維修費用本標的承擔80%(含但不限于變壓器、配電房、供電、水總線、水電增容等),并由承租方自行與另一部分使用人協(xié)調以上有關事項及費用分攤和收取等工作。若另一部分標的無人租賃使用,則該項費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4、承租人應嚴格履行租賃合同,承租方應在雙方簽訂本《廠房租賃合同》3日內向出租方支付前兩個月租金,之后必須在每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當季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月租金1%的滯納金,逾期支付租金超過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且沒收履約保證金。
5、承租方應自行承擔租賃標的物而產生的水費、電費、衛(wèi)生費、電話費、裝修費、維修費等因承租方使用而產生的全部費用及維持租賃標的物作為工業(yè)廠房、工業(yè)用地使用而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安、消防、環(huán)衛(wèi)、設備維修更新、總水電(含配電房)管理維修以及廣告等費用。與相鄰單位共同建筑部分(含但不限于圍墻、護坡等)的維護、修繕等也由承租方自行與相鄰方協(xié)商確定并承擔相應費用,出租方概不負責。
6、承租方須自行合法地協(xié)調解決與原承包人或不明占用人的退場交接事宜,并不得以交接尚未完成無法實際進場等為由,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繳交租金及其他相關義務,否則視同承租方違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收回標的物,且沒收履約保證金。承租方須承擔原承包方改造車間和展廳的部分費用,具體金額由承租方與原承包方協(xié)商決定,出租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協(xié)商不成,且原承包方對出租方就以上兩項費用提起訴訟的,法院判決由出租方承擔的金額應由承租方全額支付給出租方,否則視同承租方違約,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7、未盡事宜以出租方提供的《租賃合同》為準。
六、其他約定
1、本次租賃標的質量和狀況以競租人自行現(xiàn)場看樣為準,競租人參與競租則視為認可租賃標的質量和狀況,競租成交后競租人承諾不對標的質量、狀況以及現(xiàn)有或潛在的風險和相關《租賃合同》的條款提出任何異議。
2、競租人一旦繳納競價保證金并遞交了資格文件,即表明已詳盡了解租賃標的相關情況,完全了解本次租賃標的質量和狀況,全面行使了知情權,完全理解并同意放棄對這方面有不明及誤解的權利,自愿承擔由于對租賃標的質量和現(xiàn)狀等了解不細或對潛在的風險估計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責任和后果,并愿對自己參加競租的行為負完全責任。
3、組織方和出租方不對本項租賃標的瑕疵及現(xiàn)有或潛在的風險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七、競價方式:網絡動態(tài)報價。
八、公告期限:2018年3月26日—2018年4月16日。(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內到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獲取本項目《競價須知》)
報名截止時間: 2018年4月16日下午16:00時。
九、咨詢電話:0591-87315276、87855200、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qū)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