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基本信息 | |
| 編號 | FC00007027 |
|---|---|
| 名稱 | 福建省機關服務中心(福建省直單位資產(chǎn)管理中心)11個標的房產(chǎn)分別招租 |
| 掛牌價 | 詳見公告 |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17-03-24 |
| 掛牌結束日期 | 2017-04-12 |
| 是否延牌 | 否 |
| 聯(lián)系人 | 陳女士 |
| 聯(lián)系電話 | 0591-87315281 |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chǎn)權交易中心 |
受委托,現(xiàn)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福建省機關服務中心(福建省直單位資產(chǎn)管理中心)福州市鼓西路、東大路、北大路、金雞山路等11個標的房產(chǎn)分別招租。租賃期限、月租金掛牌價等見下表。租金按月支付,租賃履約保證金為6個月租金(標的8承租方若為銀行免收租賃履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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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租賃標的 |
租賃年限(年) |
面積(㎡) |
月租金掛牌價(元) |
競價保證金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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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鼓西路16號機械廳5-6#樓西頭1#、3# |
3 |
約47.79 |
172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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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鼓西路16號機械廳5-6#樓西頭2# |
3 |
約29 |
1102 |
0.7 |
|
3 |
鼓西路16號機械廳5-6#樓西頭4# |
3 |
約19.91 |
757 |
0.5 |
|
4 |
鼓西路16號機械廳5-6#樓西頭5#-6# |
3 |
約39.82 |
1434 |
1 |
|
5 |
鼓西路16號機械廳5-6#樓西頭9# |
3 |
約16.8 |
638 |
0.4 |
|
6 |
鼓西路16號機械廳5-6#樓西頭10# |
3 |
約27.84 |
1002 |
0.7 |
|
7 |
鼓西路16號機械廳5-6#樓西頭11# |
3 |
約22.2 |
777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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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qū)東大路36號人才大廈二層寫字間 |
5 |
約325 |
第1年至第3年月租金掛牌價:16250元,第4年、第5年年租金在第1至第3年年租金基礎上遞增3%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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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鼓樓區(qū)北大路天怡花園7B座103、104、105、106及一層6#店面 |
3 |
約360 |
2038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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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福州市金雞山路23號省青年雜志社6#車庫 |
3 |
約20 |
210 |
0.1 |
|
11 |
福州市金雞山路23號省青年雜志社2號樓402室 |
3 |
約161.69 |
2102 |
1 |
注:以上標的面積為大約數(shù),具體面積以實地看樣為準。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標的1-9、11:產(chǎn)權證已辦理、土地證尚未辦理,標的10:產(chǎn)權證、土地證尚未辦理。以上標的:簡單裝修。以上租賃標的現(xiàn)均對外出租,原承租方參加競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其中標的1-9、11:根據(jù)閩機管綜【2014】94號規(guī)定,競價達到掛牌價的150%時,原承租方愿意接受該報價的,終止該標的競價,由原承租方優(yōu)先承租;若原承租方放棄,則由最高報價者承租。
三、租賃用途:標的1-9、11租賃用途為國家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經(jīng)營范疇,不得從事經(jīng)營餐飲等有油煙、噪音等污染的項目或作為居住場所使用;標的10租賃用途為僅限停泊承租方自有車輛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或作為居住和經(jīng)營場所使用。
四、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要求承租方為合法存續(xù)的境內(nèi)法人單位、其他組織或具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出租方不保證標的房產(chǎn)的現(xiàn)有裝修狀況,以標的房產(chǎn)現(xiàn)有的空間面積和移交時的狀況出租。
2、承租方對承租房只有使用權,不得改變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或分割出租。承租方不得擅自處分租賃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將承租方全部或部分轉租、轉借、轉讓、抵押、贈與給第三方使用(或經(jīng)營)。
3、承租方自行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件,承租期間應確保承租方、實際經(jīng)營人、租金繳交人及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所有人均為承租方本人(或本企業(yè))。
4、承租期間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賃物進行經(jīng)營活動而產(chǎn)生的各種稅費(包括治安衛(wèi)生費、市政城管費、稅費等),均由承租方承擔。
5、承租期間承租方經(jīng)營活動所發(fā)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業(yè)管理費、水、電、氣、電信等均由承租方承擔。
6、承租方不得改變建筑物結構。如需裝修或設立店面招牌的,應將裝修施工方案報出租方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
7、租期滿后該租賃物上裝修歸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壞,否則將不退還租賃履約保證金。
8、租賃標的的租賃期限自租賃標的移交日起算。
9、租賃房屋空置超過三個月以上的,出租方有權收回。
10、原承租方須結清該標的租金、物業(yè)水電等費用后方有資格參與競租。
六、競價方式:網(wǎng)絡一次報價。
七、公告期限:2017年3月24日—2017年4月12日
報名截止時間:2017年4月13日上午12:00。
競租人應在公告期間到福建省產(chǎn)權交易中心購買相關競價文件。
八、咨詢電話:0591-87315281、87315305、87891629;
聯(lián)系人:陳女士、吳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