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基本信息 | |
| 編號 | FC00008112 |
|---|---|
| 名稱 | 福州市倉山區(qū)首山路59號福建警察學院大門口右側30-33號沿街店面招租 |
| 掛牌價 | 20萬元 |
| 保證金 | 20萬元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17-10-30 |
| 掛牌結束日期 | 2017-11-20 |
| 是否延牌 | 是 |
| 聯(lián)系人 | 林女士 |
| 聯(lián)系電話 | 0591-87891629 |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受委托,現(xiàn)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福州市倉山區(qū)首山路59號福建警察學院大門口右側30-33號沿街店面招租。租賃期限5年,第一年年租金掛牌價為人民幣20萬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礎上遞增5%。租金按半年結算,租賃履約保證金為6個月租金。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租賃標的位于福州市倉山區(qū)首山路59號福建警察學院大門口右側,面積約273平方米,樓層總數(shù)2層,標的所在樓層:一、二層。租賃標的未辦理產權證,簡單裝修。租賃標的現(xiàn)對外出租,原租賃合同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租賃標的以“價高者得”確定承租方。以上標的面積為大約數(shù),以實際看樣為準。
三、租賃用途:國家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經營用途,但不得從事娛樂業(yè)、按摩保健業(yè)、污染行業(yè)。
四、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資信良好的境內企業(yè)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競價保證金:人民幣20萬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出租方以標的店面現(xiàn)有的空間面積和移交時的狀況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經營,遵守國家政策法規(guī),自行承擔經營中的所有法律、經濟責任,做好經營場所及門前三包。
3、承租方自行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件,并將有關證件的復印件交出租方備案,自覺接受出租方相關職能部門的監(jiān)督與管理。
4、承租期間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賃物進行經營活動而產生的各種稅費(包括治安衛(wèi)生費、市政城管費、稅費等),均由承租方承擔。
5、承租期間承租方經營活動所發(fā)生的水、電、氣、電信等相關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6、承租方對承租房只有使用權,不得改變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
7、承租方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配備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包括外立面裝飾、安裝管線、廣告牌、燈箱等),其設計規(guī)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以書面形式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并向相關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后方可施工,否則造成的后果與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六、競價方式:密封一次報價。
七、公告期限: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1月20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個工作日順延至 2017年12月31日,順延期間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報名截止時間以相關競價文件為準。競租人應在公告期間到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購買相關競價文件。
八、咨詢電話:0591-87891629、87315281、87315305;
聯(lián)系人:林女士、陳女士、吳小姐;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二十二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