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基本信息 | |
| 編號 | FC00019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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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廈門市思明區(qū)湖濱北路中信廣場招租公告 |
| 掛牌價 | 詳見公告 |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2-03-30 |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2-04-20 |
| 是否延牌 | 是 |
| 聯系人 | 陳女士 |
| 聯系電話 | 0591-87878234 |
| 地址 | |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華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一、租賃資產的產權狀況、實物現狀
位于廈門市思明區(qū)湖濱北路中信廣場31號16E室、28C室和29號20D室三套房產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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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房號 |
建筑面積 |
租賃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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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1號16E |
121.27 |
4月30日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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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1號28C |
112.81 |
7月31日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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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9號20D |
112.92 |
4月14日到期 |
上述房產均有產權證,套內實際面積以房產現狀為準。
二、租賃目的、租賃用途、租賃期限
1.租賃目的:盤活資產,提高資產收益。
2.租賃用途:居住使用(不得用于經營餐飲、酒店、酒吧、網吧、娛樂場所、教育培訓等人員密集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經營活動)。不得擅自轉租。
3.租賃期限:不超過3年。自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標的房屋之日起算。該租賃標的期滿或者解除,承租方應如期交還租賃房屋。承租方逾期歸還,每逾期一日應向出租方支付租賃期滿或解除時日租金3倍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出租方造成的各項損失。
根據房產使用實際情況,給予新租戶1個月的免租裝修期,免租裝修期內物業(yè)、水電、公維金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三、租金收繳辦法、租賃物掛牌價格、租金遞增率、招租方式
1.按季收取租金,每季15日前支付當季租金。租賃保證金為1個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應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五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支付租金超過60日,出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應返還房屋、結清所欠租金及費用、支付3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
2.租賃物的租金
(1)31號16E室競租起始價為(含稅)3800元/套/月(合同期內,租金不因面積大小差異而調整),各競租人的報價必須大于或等于3800元/套/月,且加價幅度須為100元/套/月的整倍數。
(2)31號28C室室競租起始價為(含稅)2940元/套/月(合同期內,租金不因面積大小差異而調整),各競租人的報價必須大于或等于2940元/套/月,且加價幅度須為100元的整倍數。
(2)29號20D室競租起始價為(含稅)2940元/套/月(合同期內,租金不因面積大小差異而調整),各競租人的報價必須大于或等于2940元/套/月,且加價幅度須為100元的整倍數。
3.合同期內租金自第2年起每年遞增3%。
4.招租方式
在省產權交易中心信息網、投資集團、華興集團網站及租賃物現場公開招租信息。由我公司自行組織招租。
同等租賃條件下,原租戶有租賃優(yōu)先權。
四、承租方資格條件、承租條件、風險揭示。
1.承租方資格條件
承租方應是資信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其他經濟組織。
2.承租方應接受的主要承租條件
(1)租賃物按房產現狀出租;出租方對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不承擔修繕義務。租賃期間涉及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由承租方維修,因維修發(fā)生的各項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2)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如有未規(guī)定的,由承租方承擔。自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物業(yè)管理費、水費、電費、公攤費用及公維金等各項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3)承租方對租賃房產進行裝飾裝修的,發(fā)生的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不得改變或破壞房屋設計結構。不論因何種原因導致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或房屋租賃期間屆滿,承租方應退還租賃房屋,出租方對承租方投入的裝飾裝修均不予補償。對租賃物的裝修事宜,應按《房屋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4)不得改變房屋原設計用途,不得擅自以分割、群租、轉租或其他形式交給第三方使用,一經發(fā)現,出租方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并收回租賃房產。
(5)租賃期限屆滿,承租方必須按《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將租賃標的如期交還。承租方逾期未歸還,須承擔違約責任且出租方有權強制清場。
(6)若遇政府決定征收租賃標的或其他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金按實結算,多還少補。承租方必須在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日內無條件搬離,否則出租方有權沒收承租方的履約保證金,承租方還應賠償出租方的相應損失。
3.風險揭示
租賃標的尚處在租賃狀態(tài),或租賃到期原承租方尚未退還租賃標的,存在租賃標的交付時間不確定的風險,出租方不承擔延遲交房違約責任。
公示時間:2022年3月30日至4月20日
聯系人:陳女士
聯系電話:0591-87878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