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基本信息 | |
| 編號 | FC00017529 |
|---|---|
| 名稱 | 福州市鼓樓區(qū)楊橋路雙拋橋一里3#樓303、304單元房產整體出租 |
| 掛牌價 | 1.103509萬元 |
| 保證金 | 2.2萬元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1-07-30 |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1-08-19 |
| 是否延牌 | 是 |
| 聯系人 | 陳先生 |
| 聯系電話 | 0591-87270835 |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一、租賃標的內容
1.1.租賃標的:福州市鼓樓區(qū)楊橋路雙拋橋一里3#樓303、304單元。
1.2.租賃用途:不得將租賃房產用于經營餐飲及法律禁止之營業(yè),承租方租賃使用標的須遵守國家和屬地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yè)管理之規(guī)定。
1.3.標的現狀:室內為毛坯。標的實際狀況由競租人現場查看,以標的現狀出租。
1.4.風險提示:
產權證證載用途為住宅。承租方承租租賃標的的實際用途與證載用途不一致可能導致如未獲得相關許可、報備或證照造成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和我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1.5.掛牌價:11035.09元(含稅)。掛牌價為第一年月租金底價。
1.6.租賃期限:5年,具體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1.7.租金支付及遞增方式
1.7.1.租金每月支付一次,首月租金在租賃合同簽訂之日(含)前支付,后續(xù)每月租金于當月(起租日期)5日前一次性支付。承租方應當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將應支付的租金匯至出租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1.7.2.租賃月租金以該項目公開競價招租活動確定的成交價,三年期間不遞增,自第四年起月租金在第三年月租金的基礎上遞增5%,以此類推,直至租賃期滿。租賃標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費用。
1.8.履約保證金、有關費用及稅費
1.8.1.履約保證金(押金):租賃合同簽訂之日(含)前,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2個月月租金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不能沖抵租金及各項費用。合同期滿,在承租方履行完畢《房屋租賃合同》規(guī)定事項,向出租方移交租賃標的后,如無其它需要扣減押金的情形,出租方將一次性全額無息退還承租方履約保證金。
1.8.2.其他費用:基于承租方租賃使用標的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并交納。其中,承租方租賃期間應按時繳納水電費/物業(yè)費等稅費,并在繳納房租時向出租方提供繳納證明。
1.8.3.稅費承擔: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照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各自繳納應繳稅費;若政府未有明確規(guī)定稅費繳納方的,則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收到租金后向承租方提供正式稅務發(fā)票。
1.10.成交結果公示和合同簽署
1.10.1.本項目競價成交后,我中心和出租方將成交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為5個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應自行在公示結束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署《房屋租賃合同》,承租方須到出租方辦公場所簽署《房屋租賃合同》。
1.10.2.公示日期以我中心官網:http://www.genesysmobile.com.cn“成交公告”欄公示時間為準。承租方應適時關注我中心官網的關于本項目的成交結果公示信息,否則由此產生的所有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
二、競租人(承租方)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2.1.未被列入福建省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合懲戒平臺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2.2.未被列入出租方失信名單(即:與出租方曾有資產租賃關系的原承租方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或有違約行為導致合同終止或因違約與出租方產生經濟及法律糾紛的,限制參加競租);
2.3.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企事業(yè)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承租方為企事業(yè)法人、其他經濟組織的應提供執(zhí)照(證書)復印件及信用報告,自然人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及個人信用報告);
2.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租。
三、競租人(承租方)須接受的主要租賃條件
3.1.承租方應當自行對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中的規(guī)定和監(jiān)管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yè)人士、相關方和監(jiān)管機關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標的物承租方的要求,決定是否參與競價并成為承租方,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等,并對報名參與競價所提交的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3.2.承租方與競租方必須一致,在租賃期限內,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轉租、轉借或其他方式將租賃標的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實施其他處分標的的行為。
3.3.若本標的若作為生產經營場所,則承租方應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
3.4.承租方必須自行負責協調解決和辦理租賃標的在裝修和使用中涉及的城市管理、公安、消防、衛(wèi)生、環(huán)保、工商、稅務及特種設備、特種行業(yè)管理等相關部門規(guī)定的各項事宜和相關證件,并自行承擔全部費用。
3.5.承租方對租賃標的進行裝修時,不得動拆承重墻,不得擅自在房屋橫梁上鉆孔鑿洞,不得擅自搭建,不得擅自拆改與損壞原有的房屋結構和外墻立面。承租方如果需要對租賃標的進行大規(guī)模裝修、改造,應當事先與出租方協商,在取得出租方書面同意意見書后,方可進行施工。裝修、搭建、改造及其日常維護維修的費用由承租方自行負擔。租賃期滿,承租方的固定裝飾裝修及搭建、改造部分無償歸出租方所有,不得惡意損壞。
3.6.承租方還須接受的其他承租條件詳見“房屋租賃合同”及其附件范本。
3.7.承租方須無條件全部簽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賃條件和本項目《房屋租賃合同》及其附件。
四、競價方式:網絡競價,價高者得。
五、競租人報名
5.1.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8月19日17時
5.2.競租人資格:交納競價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只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納競價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手續(xù),并通過資格審核的競租人才具備競租資格。
5.3.交納競價保證金
5.3.1.競價保證金金額:2.2萬元。
5.3.2.競價保證金指定銀行賬戶:競租人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以電子匯款的方式將競價保證金匯達以下指定的銀行賬戶【開戶名稱: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交通銀行福建省分行營業(yè)部,開戶賬號:351008010018150064161】。
5.3.3.競價保證金交款憑證上的資金用途應當標明“MCJJZ2021128-1保證金”。
5.4.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意向方須在公告期限內向我中心領取《競價文件》,并按《競價文件》的規(guī)定在報名截止時間前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5.5.領取競價文件
5.5.1.單位經辦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領取本項目競價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將上述相關證照、聯系方式及需要領取競價文件的項目名稱發(fā)送到以下郵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領取競價文件。意向方發(fā)送郵件前、后須按下列聯系方式與我中心經辦人員取得聯系。意向方發(fā)送郵件即視為意向方認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郵件地址及郵件中的聯系方式發(fā)(寄)送本項目有關的各類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六、公告期限: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19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競租人,則公告期限以每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征集到意向競租人或另行公告為止)。
七、網絡競價開始時間:2021年8月20日9時
八、聯系方式
電話:0591-87270835、87315906;監(jiān)督電話: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