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基本信息 | |
| 編號 | FC00034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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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2025年12月31日置地廣場招租公告 |
| 掛牌價 | 詳見公告 |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12-10 |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5-12-30 |
| 是否延牌 | 否 |
| 聯(lián)系人 | |
| 聯(lián)系電話 | |
| 地址 | |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貿托拍賣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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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的 |
福州市五四路89號置地廣場17層(實際15層)05單元寫字,(面積250.28㎡)60個月租賃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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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狀況 |
有產權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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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物狀況 |
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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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用途 |
辦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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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期限 |
6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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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 |
1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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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底價及遞增率 |
租賃底價:9511元/月,遞增率: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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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及履約保證的收繳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履約保證金為月租金的三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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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方式 |
增價式拍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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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資格 |
在港口集團系統(tǒng)內無不良信譽記錄、具有良好商業(yè)信用,并具有良好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的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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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先權情況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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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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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出租方以標的現(xiàn)有的空間面積和移交時的狀況出租,承租方應嚴格履行《房屋租賃合同》。
2.承租方自行辦理營業(yè)所需的各類審批文件和證照。
3.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如有未規(guī)定的,由承租方承擔。
4.承租期間承租方經營活動所發(fā)生的物業(yè)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公攤費用等各項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5.承租方對承租房只有使用權,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改變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
6.承租方不得改變建筑物結構,如需裝修應將裝修方案報出租方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
7.租賃期滿后,該租賃物上裝修歸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壞,否則將不退還租賃履約保證金。
三、公告期限
公告自2025年12月10日起,期限15個工作日。
拍賣會時間詳見拍賣公告,競租人應在公告期間到福建省思進拍賣有限公司領取相關競價文件。
四、咨詢電話
聯(lián)系人: 陰女士 廖女士
聯(lián)系電話:18750190547 13805049777
監(jiān)督電話:0591-87857922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39號5樓
閩深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