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基本信息 | |
| 編號 | FC00011145 |
|---|---|
| 名稱 | 福州市倉山區(qū)先鋒路30號銀華花園店面分別招租 |
| 掛牌價 | 詳見公告 |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19-03-21 |
| 掛牌結束日期 | 2019-04-11 |
| 是否延牌 | 是 |
| 聯(lián)系人 | 張先生 |
| 聯(lián)系電話 | 0591-87855200 |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chǎn)權交易中心 |
一、租賃標的基本情況及掛牌價:
1、標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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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序號 |
標的 |
面積 (㎡) |
掛牌價 (元/月) |
競價保證金 (萬元) |
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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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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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2#樓共25間店面 |
1518.84 |
70373 |
20 |
2019.5.31到期 |
三個月的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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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2#樓20店面 |
15.04 |
55 |
0.2 |
空置 |
一年的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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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樓01店面 |
46.07 |
5359 |
2 |
2019.3.31到期 |
三個月的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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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9#樓16店面 |
41.63 |
4843 |
2 |
2019.3.31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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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樓01店面 |
61.42 |
7145 |
3 |
2019.3.31到期 |
提示:以上標的位于福州市倉山區(qū)先鋒路30號銀華花園,其中標的1共包含 1-2#02~06、10、12~18、22~30、32、35~36共25間店面。以現(xiàn)狀出租,實際狀況以看樣為準。標的2實際為出入水泵房的通道,不能做為正常店面使用。若實測面積不足,租金不予調(diào)整。
二、租賃期限、用途、裝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遞增方式、履約保證金以及有關稅費規(guī)定
1、租賃期限:3年(自租賃標的交付之日起算);
2、租賃用途:店面(排除餐飲、娛樂、住宿酒店、汽車美容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不允許的行業(yè));
3、免租期:無免租期;
4、履約保證金:詳見上表;
5、租金支付方式:標的1、3、4、5每季度支付一次(先交后用),簽訂《租賃合同》當日即付首期租金,后續(xù)分別于每季度為一期的首月前10日向出租方支付當期租金;標的2每年支付(先交后用)。
6、租金遞增方式:第二年起(含第二年)租金在前一年年租金的基礎上遞增5%;
7、租賃過程產(chǎn)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如有未規(guī)定的,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應自行承擔其經(jīng)營行為而產(chǎn)生的所有稅費。
三、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自然人或企事業(yè)單位,無不良信用記錄者方可參與競價;
2、資信良好,能嚴格按照租賃合同約定履行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有效續(xù)存的境內(nèi)法人,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3、與福建省銀都投資有限公司曾有租賃關系但有欠租行為的不能參加競租;
4、競租人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四、承租方須接受的承租條件
1、租賃標的以現(xiàn)狀出租,承租方不得擅自轉租租賃標的,并嚴格履行《租賃合同》;競租人自行查勘現(xiàn)場,并自行承擔查勘過程的一切費用,全部承擔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誤解現(xiàn)場實際狀況而導致的一切后果。租賃期內(nèi),承租方未經(jīng)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
2、租賃期限屆滿,承租方應如期交還。承租方逾期歸還,除承擔因此造成的法律、經(jīng)濟責任外,出租方有權強制清場(詳見租賃合同);
3、承租人對租賃房產(chǎn)的裝修須按福建省、福州市有關規(guī)范進行,并自行負責辦理政府批準的有關手續(xù)(包括但不限于房產(chǎn)裝修設施的消防手續(xù)、驗收許可、環(huán)保等),裝修方案須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
4、租賃標的外部、內(nèi)部樓層(公共部位)廣告位歸出租方所有,承租人若需使用,須經(jīng)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用以設置與其經(jīng)營相關的企業(yè)廣告;
5、若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并繳納了規(guī)定金額的合同保證金后,因原合同尚未到期或原租戶合同到期后搬遷拖延了新承租戶的實際入駐時間,那么已簽合同的起、止日期可以順延,具體順延時間以合同出租方通知為準。
6、其他必須接受的條件詳見《租賃合同》,自覺遵守約定。
7、承租人必須自覺遵守銀華花園小區(qū)的物業(yè)管理規(guī)范,按其要求簽訂相關物業(yè)管理協(xié)議,自覺繳納相關費用,自行承擔拖欠費用造成的一切后果,與出租方無關。
8、上述租賃標的,原租戶享有標的的優(yōu)先權。
9、其他必須接受的條件詳見《租賃合同》;產(chǎn)權所有人擁有最終解釋權。若遇政府決定征收房屋或其他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意外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承租戶必須在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日內(nèi)無條件搬離,否則沒收合同履約保證金,并賠償損失。
五、競價方式:網(wǎng)絡動態(tài)報價。
六、競價保證金:
七、公告期限:2019年3月21日— 2019年4月11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競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2019年7月31日期間征集到意向受讓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內(nèi)到福建省產(chǎn)權交易中心獲取本項目《競價須知》)。
八、咨詢電話: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qū)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