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基本信息 | |
| 編號 | FC00026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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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鼓樓區(qū)大根路11-1號樓1層東側(cè)店面,面積 10㎡,五年租賃權(quán)招租公告 |
| 掛牌價 | 詳見公告 |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4-02-21 |
| 掛牌結(jié)束日期 | 2024-03-12 |
| 是否延牌 | 否 |
| 聯(lián)系人 | |
| 聯(lián)系電話 | |
| 地址 | |
| 發(fā)布機構(gòu) | 福州達茂物資貿(mào)易有限公司 |
一、標的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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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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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的 |
鼓樓區(qū)大根路11-1號樓1層東側(cè)店面,面積 10㎡,五年租賃權(quá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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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物狀況 |
已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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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用途 |
除餐飲外的經(jīng)營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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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裝修期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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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收繳方式 |
按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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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底價 |
260元/㎡月(26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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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增 |
逐年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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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資格 |
在港口集團系統(tǒng)內(nèi)無不良信譽記錄、具有良好商業(yè)信用,并具有良好財務(wù)狀況和支付能力的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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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 |
三個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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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無 |
二、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出租方以標的現(xiàn)有的空間面積和移交時的狀況出租,承租方應嚴格履行《租賃合同》。
2、承租方自行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件,合法經(jīng)營,維護經(jīng)營場所及衛(wèi)生。
3、租賃過程產(chǎn)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guān)規(guī)定各自承擔,如有未規(guī)定的,由承租方承擔。
4、承租方對承租房只有使用權(quán),未經(jīng)出租方同意,不得改變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轉(zhuǎn)租轉(zhuǎn)讓。
5、承租方不得改變建筑物結(jié)構(gòu),如需裝修應將裝修方案報出租方書面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
6、租賃期滿后,該租賃物上裝修歸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壞,否則將不退還租賃履約保證金。
三、招租公告:
公告自2024年2月21日起,期限15個工作日。拍賣會時間詳見拍賣公告,競租人應在公告期間到福建省思進拍賣有限公司領(lǐng)取相關(guān)競價文件。
四、咨詢電話:
聯(lián)系人:王先生 鄭先生;
聯(lián)系電話:13799386349 13960892867
監(jiān)督電話:0591-87980949
地址:湖東路64號18座二樓。
福州達茂物資貿(mào)易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