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基本信息 | |
| 編號 | FC00031495 |
|---|---|
| 名稱 | 福州市鼓樓區(qū)華林路1套辦公房產(chǎn)及中山路1套住宅產(chǎn)分別招租 |
| 掛牌價 | 詳見公告 |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7-09 |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5-07-29 |
| 是否延牌 | 是 |
| 聯(lián)系人 | 張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
| 聯(lián)系電話 | 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chǎn)權交易中心 |
一、租賃標的基本情況及掛牌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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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序號 |
標的名稱 |
計租面積(㎡) |
標的現(xiàn)狀 |
首年月租金 (元) |
競價保證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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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華林路100號茶葉大樓第四層部分場地 |
279 |
租賃合同至 |
15000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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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山路23號中山大院20座503室及附屬間 |
123.74 |
租賃合同至 |
3100 |
12400 |
提示:上述租賃標的以現(xiàn)狀分別出租,實際狀況以看樣為準。若實測面積不足,租金不予調整。若在看樣期至標的移交日期間現(xiàn)場發(fā)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所有,組織方不對現(xiàn)場狀況進行保證及現(xiàn)場狀況變化作出解釋,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二、用途、裝修免租期、租金支付方式、租賃保證金以及有關稅費規(guī)定
1、租賃用途:租賃標的1用途為辦公,租賃標的2用途為住宅。
2、租賃期限:5年[自出租方實際交付租賃標的之日起開始計算(以雙方簽訂的場地移交確認書日期為準)]。
3、裝修免租期:無。
4、租賃保證金:合同期內(nèi)末年3個月租金,在簽訂《租賃合同》前繳交。
5、水電費保證金:標的1水電保證金為5000元,標的2水電保證金為1000元,在簽訂《租賃合同》前繳交。
6、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首月租金承租方于開始計算租金之日三日內(nèi)向出租方支付,后續(xù)租金于每月開始前10日內(nèi)支付給出租方。
7、租金遞增方式:租金前三年不變,第四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礎上遞增3%,第五年租金與第四年租金保持一致。
三、競租人(承租方)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報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平臺查詢情況競買人不存在失信記錄;且報名截止日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沒有找到競買人相關的結果】。
3、經(jīng)查詢無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法人及非法人組織須提供“信用中國”官網(wǎng)下載的企業(yè)信用報告)。
4、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5、不接受聯(lián)合體競租。
四、競租人(承租方)須接受的承租條件
1、承租方不得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不得擅自改變承租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
2、承租方裝修裝飾不得破壞建筑物的主體結構,裝修裝飾設計和施工時間安排方案必須書面報經(jīng)出租方同意,且應按有關規(guī)定報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施工,裝修裝飾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租賃期間,未經(jīng)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對所租賃場地的裝修、裝飾進行拆除、搬離、損毀,不得擅自拆除、改建或更改出租方大樓外觀、承重部位、主體結構或任何附屬設施或在出租方大樓外墻、承重部位、主體結構梁或任何附屬設施打洞和懸掛重物等,否則視為違約行為。
3、租賃期間,承租方應合理使用租賃場地及其附屬設施,承擔租賃場地和室內(nèi)設備的正常維修維護,由此產(chǎn)生的費用和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同時,承租方必須配合出租方對樓房的公共管道、設備及外墻的改造維修和其他安全管理工作,且不得以此為由減付、延付租金。
4、承租方為租賃場所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按照消防部門對消防安全工作的統(tǒng)一要求,全面履行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并與出租方簽訂安全責任書,必須服從出租方統(tǒng)一管理與監(jiān)督。租賃期間,承租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的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租賃場地的消防安全。因承租方原因發(fā)生消防事故造成出租方及他人損失的,承租方應予負責賠償。否則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視為承租方違約,出租方有權收回場所,并承租方全額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5、其他必須接受的條件詳見《租賃合同》。
五、優(yōu)先權情況:標的原承租戶在同等條件下對對應標的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六、特別提示:
1、承租方在簽訂《租賃合同》并繳納租賃保證金后,應根據(jù)出租方通知,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辦理移交租賃標的移交手續(xù)。
2、租賃標的1為福建省茶葉公司持有房產(chǎn)、租賃標的2為福建省供銷合作社聯(lián)合社持有房產(chǎn),現(xiàn)由福建省供銷資產(chǎn)運營集團有限公司代理招租事宜。成交后租賃標的1承租方與福建省茶葉公司簽訂《租賃合同》并履行合同的相關義務,租賃標的2承租方與福建省供銷資產(chǎn)運營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合同》并履行合同的相關義務。承租方不得以此為由,拒簽成交材料、《租賃合同》等文件及拒絕支付租賃標的所涉及租金、租賃保證金等費用,也不得以此為由拒絕履行《租賃合同》。
七、競價方式:網(wǎng)絡競價
八、競價保證金:詳見“一、租賃標的基本情況及掛牌價”。
九、公告期限: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29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競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2025年12月29日期間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內(nèi)與福建省產(chǎn)權交易中心經(jīng)辦聯(lián)系獲取本項目《競價須知》)。
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7月29日下午17:00
十、咨詢電話:0591-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監(jiān)督電話: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qū)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