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基本信息 | |
| 編號 | FC00005557 |
|---|---|
| 名稱 | 實發(fā)大廈17層929.44平方米房屋租賃公告 |
| 掛牌價 | 詳見招標文件萬元 |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15-04-01 |
| 掛牌結束日期 | 2015-04-20 |
| 是否延牌 | 否 |
| 聯系人 | 張先生 |
| 聯系電話 | 87855200 |
| 地址 | |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受委托,現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 租賃標的:福州市晉安區(qū)六一北路92號實發(fā)大廈第17層整層,面積929.44㎡。
(提示:租賃標的現處于對外租賃狀態(tài),租賃合同期至2015年7月31日。本租賃標的以現狀出租。)
二、 掛牌價:第一年月租金人民幣58元/㎡。
三、租賃用途、租賃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遞增方式
1.租賃用途:僅限于辦公用途,不得經營餐飲、明火作業(yè)、商貿、展覽、娛樂、洗浴、棋牌、住宿、高密集人群培訓等;
2.租賃期限:3年租(租賃標的移交日起算);
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于每月5日之前支付;
4.租金遞增方式:第一年不變,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礎上遞增5%。(取整數值);
5、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如未規(guī)定的,由承租方承擔。
四、 租賃履約保證金: 租賃履約保證金為2個月租金,簽訂《租賃合同》當日支付。
五、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 合法存續(xù)的境內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企業(yè)法人、社會團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自然人合伙﹑個體工商戶等。
六、承租方應接受的主要條款
1、該房原先作辦公用途出租。如承租方需要重新裝修裝飾,應與出租方和大廈物業(yè)公司協商確定裝修方案。
2、轉租需經出租方書面同意。
3、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不能破壞原有的消防設施。
4、承租方要守法經營,不得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
5、承租方需遵守實發(fā)大廈物業(yè)管理相關規(guī)定。有關水電和物業(yè)管理等事宜由承租方與物業(yè)公司另簽協議,并按約定自行向物業(yè)公司繳納相應費用。
6、承租方應嚴格履行《租賃合同》。
七、競價方式:網絡動態(tài)報價。
八、競價保證金:人民幣10萬元。
九、公告期限:2015年4月01日—2015年4月20日。
十、咨詢電話:0591-87855200 87845911 87315276;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B座十層。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