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基本信息 | |
| 編號 | FC0003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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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福建理工大學旗山南校區(qū)培訓樓招租 |
| 掛牌價 | 詳見公告 |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9-04 |
| 掛牌結(jié)束日期 | 2025-09-24 |
| 是否延牌 | 否 |
| 聯(lián)系人 | 鄧先生 |
| 聯(lián)系電話 | 0591-87809323 |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chǎn)權交易中心 |
受委托,現(xiàn)對以下租賃標的(合作標的)廣泛征集承租申請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合作標的):福建理工大學旗山南校區(qū)培訓樓招租。合作期限為8年(含更新改造免費期8個月)。第1年至第3年每年合作收入(租金)掛牌價為人民幣77.0萬元,第4-6年每年合作收入(租金)按第3年合作收入(租金)基礎上上浮2%,第7-8年每年合作收入(租金)按第6年合作收入(租金)基礎上上浮2%。履約保證金為首年2個月的合作收入(租金)。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1、福建理工大學旗山南校區(qū)培訓樓位于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zhèn)學府南路69號福建理工大學旗山南校區(qū)研究生公寓南樓及北樓一層部分教室,建筑面積約7699.92平方米,具體詳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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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層 |
方位 |
具體地方 |
建筑面積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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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層 |
南樓 |
南面架空層 |
224.28 |
不含北面總配電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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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過道 |
98.2 |
(1-18)*(E-F)+(11-13)*(H-F)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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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梯間 |
49.29 |
含電梯間、門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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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小計(1) |
37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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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層 |
底層南北樓間連接體 |
大堂廳部分 |
11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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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發(fā)室 |
2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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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衛(wèi) |
2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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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小計(2) |
15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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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層 |
南樓 |
學員客房 |
382.26 |
共12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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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過道 |
8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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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梯間 |
54.57 |
含合用前室、電梯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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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小計(3) |
52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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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至十四層 |
南樓 |
學員客房 |
458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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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過道 |
105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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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梯間(共12層) |
654.84 |
各層與二層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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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小計(4) |
629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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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層 |
北樓 |
南面教室1 |
128.52 |
(25-29)*(n-s)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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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面教室2 |
95.76 |
(22-25)*(n-s)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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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面教室3 |
95.76 |
(17-21)*(u-f)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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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1間南面接待室 |
31.92 |
(21-22)*(n-s)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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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小計(5) |
35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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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1-5) |
76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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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作標的內(nèi)現(xiàn)有設備電器、布草及家具共計5367臺件,其原值1911369.30元、凈值47792.29元,承租方可繼續(xù)使用;但現(xiàn)租賃第三方的單冷空調(diào),承租方只能使用至2025年9月30日止。
3、承租方需要對上述合作標的房產(chǎn)及電器設備、布草及家具進行更新和粉刷修繕(以下簡稱“更新改造”),方能滿足后續(xù)經(jīng)營使用。
4、出租方資產(chǎn)的證件:閩【2023】閩侯縣不動產(chǎn)權證第0001578號。
5、合作權益:出租方允許承租方使用福建理工大學旗山南校區(qū)培訓樓開展校內(nèi)住宿經(jīng)營活動,出租方提供賬戶給承租方用于收取其經(jīng)營收入、出具住宿發(fā)票和繳納稅款等;承租方支付出租方租金(合作收入費)及水電費等后,其剩余收益分配權歸承租方所有。
三、合作標的用途
合作標的僅作為出租方會議、培訓等校內(nèi)保障的住宿服務使用,由出租方相關部門、二級學院等承接各類培訓、會議、軍訓、迎新生等各類活動的住宿使用。住宿服務對象為:培訓學員、到訪專家學者、軍訓教官、學生家長、到訪校友、教職工家屬及學校辦學活動相關人員等。嚴禁承租方利用本合作標的開展對外經(jīng)營活動。
四、承租申請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資信良好的境內(nèi)企業(yè)法人,注冊存續(xù)時間3年及以上,經(jīng)營范圍:物業(yè)管理或酒店管理(經(jīng)營范圍登記一年之上的),企業(yè)在冊正式職工人數(shù)不少于6人(提供近六個月企業(yè)繳納職工社保證明)。
2、承租申請人參加本合作標的(報名截止時間)前三年內(nèi)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重大違法記錄且相關信用懲戒期限未滿的,其資格審查不合格。
3、承租申請人承諾遵守合作標的對外合作用途的規(guī)定。
4、提供2024年度經(jīng)審計的《財務報告》。
5、競價保證金人民幣150萬元。
五、需要承租申請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加收增值租金(合作收入):為了體現(xiàn)收益增值共享機制,承租方一個合作年度內(nèi)經(jīng)營總收入超過400萬元時,按超過的部分計加收5%增值租金(合作收入費)支付給出租方。
2、承租方在競租時需提供設備設施更新提升及粉刷修繕方案的概算。中選后更新改造實施方案應報出租方同意后進行。
3、承租方對合作標的更新改造需自簽訂合作協(xié)議起二年內(nèi)投入不低于人民幣300萬元,主要用于但不限于:空調(diào)(冷暖)、洗衣機、吹風機、衛(wèi)浴設施、有線電視、安防設備、床及配套設施、墻面及天棚粉刷等。更新投入決算由出租方委托第三方機構審定,若更新投入決算總額低于人民幣 300萬元,差額部分視同為承租方的違約金,在第三方機構審核決定書出具后10個工作日內(nèi)支付給出租方;同時取消更新改造免費期,按首年租金(合作收入)標準計算租金(合作收入)。
4、承租方更新改造項目,根據(jù)實際如須委托有資質(zhì)的單位(如設計、施工、監(jiān)理)實施的應當委托,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委托協(xié)議須報出租方核準備案。
5、合作協(xié)議簽訂后,出租方將現(xiàn)合作標的內(nèi)的設備電器、布草、家具、課桌椅等資產(chǎn)按交承租方使用,若無法使用時,承租方將資產(chǎn)交還出租方,由出租方按程序辦理資產(chǎn)處置手續(xù),承租方不得自行處置。
6、合作期滿或合作期內(nèi)因承租方違約被出租方解除合同的,承租方投入更新改造形成的資產(chǎn)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出租方對房屋驗收合格后如數(shù)退還履約保證金,逾期搬離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7、其他必須接受的條件詳見《合作協(xié)議》,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所有。
六、競價方式:綜合評審。
七、交易規(guī)則及其他承租條件以相關競價文件為準。
八、公告期限: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24日。
意向承租方須在公告期限內(nèi)持蓋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及發(fā)照機關出具的查檔內(nèi)資企業(yè)基本情況表【注冊存續(xù)時間3年及以上,經(jīng)營范圍:物業(yè)管理或酒店管理(經(jīng)營范圍登記一年之上的)】及介紹信向我中心領取《公開競價文件》。
九、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9月24日(周四)上午10:00。
十、咨詢電話:0591-87270630、87315305、87809323;
聯(lián)系人:陳女士、吳女士、鄧先生;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二十二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