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基本信息 | |
| 編號 | FC00008856 |
|---|---|
| 名稱 | 廈門市思明區(qū)湖濱北路中信廣場若干房產招租公告 |
| 掛牌價 | 詳見公告 |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18-04-09 |
| 掛牌結束日期 | 2018-04-16 |
| 是否延牌 | 是 |
| 聯系人 | 許小姐 |
| 聯系電話 | 0591-87826148 |
| 地址 | |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華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招租公告
一、擬出租的物業(yè)資產
位于廈門市思明區(qū)湖濱北路中信廣場31#28D、31#20E、31#28C、31#16D、29#20D、29#20E房產。
房產實物現狀:簡單裝修,無家電、無家具。
二、出租原因、擬出租用途、出租期限
1、出租原因:盤活國有資產,提高資產收益。
2、出租用途:商住使用。不得用于餐飲、酒吧類經營,不得轉租。
3、出租期限:1-3年。自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標的房屋之日起算。該租賃標的期滿,承租方應如期交還。承租方逾期歸還,每逾期一日應向出租方支付正常日租金3倍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出租人造成的各項損失。
三、租賃保證金、租金收繳辦法及有關稅費
租賃保證金為3個月租金。按月收取租金,每月25日前支付當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六十日的,承租人還應支付三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出租人造成的損失,且出租人有權單方面無條件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
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人、承租人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如有未規(guī)定的,由承租人承擔。物業(yè)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公攤費用、治安費、有線、電話等各項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四、承租方條件
(1)資信良好,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含分公司),且能提供有效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等材料的企事業(yè)單位。
(2)信用良好,無犯罪記錄的自然人,并能提供有效身份證件。
五、招租價格
按照不低于27元/平方米/月起租金標準(含稅價)對外公開招租。
六、風險提示
要求由承租人自行負責辦理有關所需政府批準的有關手續(xù)(包括房產裝修設施的消防審批手續(xù)和驗收等)。
福建亨達經濟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9日
(聯系人:許小姐 聯系電話:0591-87826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