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基本信息 | |
| 編號 | FC00021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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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2022.11.25交通路、湖前大井拍賣公告 |
| 掛牌價 | 詳見公告 |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2-11-18 |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2-11-24 |
| 是否延牌 | 否 |
| 聯(lián)系人 | |
| 聯(lián)系電話 | |
| 地址 | |
| 發(fā)布機構 | 港口集團 |
拍賣公告
一、租賃標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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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3-4:福州市臺江區(qū)交通路35號(現(xiàn)門牌號29號)4號(面積:19.68㎡)、10號(面積:39.33㎡)店面三年期租賃權 |
標的5:福州市鼓樓區(qū)東浦路湖前大井138號綜合樓B樓五層02#房產(chǎn)(面積570.68㎡)三年期租賃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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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權狀況 |
標的3-4土地證號:閩國用(2011)第00359號; 標的3房屋所有權證號:榕房權證 R字第1154907號; 標的4房屋所有權證號:榕房權證 R字第1202193號 |
土地證號:榕國用(1995)字第04692號 房屋所有權證號:榕房Q字第0639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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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物狀況 |
閑置 |
閑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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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chǎn)明細清單 |
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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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物瑕疵 |
1.無一次消防驗收合格證; 2.消防設施、設備不齊全。 |
1.無一次消防驗收合格證; 2.消防設施、設備不齊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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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用途 |
不得經(jīng)營高噪音、高污染等擾民行業(yè) |
不得經(jīng)營高噪音、高污染等擾民行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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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期限 |
三年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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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裝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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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收繳方式 |
月繳 |
月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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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及物業(yè)費 |
水費由出租方代收代繳,電費由買受人自行繳交 |
由出租方代收代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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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底價及遞增率 |
標的3:8463元/月;標的4:16912元/月,租金從第二年起逐年遞增3% |
標的5:19974元/月,租金從第二年起逐年遞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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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 |
合同期最后一個月租金三倍 |
合同期最后一個月租金三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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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方式 |
增價式拍賣 |
增價式拍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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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資格 |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競租人(單位及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且在港口集團和系統(tǒng)內(nèi)無不良信譽記錄。 |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競租人(單位及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且在港口集團和系統(tǒng)內(nèi)無不良信譽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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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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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先權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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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況說明 |
1.合同簽約前應繳交首期租金及履約保證金; 2.承租人搭建門店招牌,需上報出租方批準后方可實施。 3.提供電量:標的3:單相40A;標的4:三相30A。 |
1.合同簽約前應繳交首期租金及履約保證金; 2.承租人搭建門店招牌,需上報租賃方批準后實施。 3.標的5:提供電量:43KW; |
二、承租方須接受的承租條件:
1、出租方以租賃標的現(xiàn)有的狀況出租,競買人須充分評估標的物現(xiàn)狀,參加競拍即視為無條件接受標的物現(xiàn)狀。
2、競買人必須充分閱讀擬簽約的租賃合同及其他相關協(xié)議。參加競買即視為無條件接受合同及協(xié)議中所有條款。中標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合同條款。
3、中標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從拍賣之日起計。買受人應在公示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nèi)持成交確認書及其他相關材料到出租單位簽約。若公示期內(nèi)有人提出異議,出租方有權推遲或終止簽約,直至爭議解決。
4、如遇委托人撤回拍賣標的,競買保證金無息如數(shù)退還,委托人及拍賣人不承擔任何費用,承租方對此不得有異議。
5、其他必須接受的條件詳見《房屋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xié)議》,產(chǎn)權所有人擁有最終解釋權。
三、公告期限及報名手續(xù):
公告期限:2022年11月18日— 2022年11月24日。
報名手續(xù):有意競租者應于即日起至2022年11月24日17時前自行將保證金存入下列賬戶(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并持有效證件和存款回執(zhí)辦理競買登記手續(xù)。
戶 名:福建省貿(mào)托拍賣有限公司 (注:拍賣保證金)
銀行賬號:1402 0237 0960 0006 841
開 戶 行:工行福州市方圓分理處
四、拍賣會時間:
2022年11月25日上午10:00在中拍平臺(paimai.caa123.org.cn)采用電子競價的拍賣方式舉行租賃權拍賣會,通過公開競價確定承租人。
五、風險揭示:
1. 買受人應自行針對標的物的現(xiàn)狀就擬開展的項目進行可行性調查評估,并在拍賣會前對標的物現(xiàn)場看樣,確保對標的現(xiàn)場狀況無異議,拍賣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標的物。
2.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違約致使拍賣目的難以實現(xiàn)的,拍賣人可以重新拍賣。買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重新拍賣時,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重新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造成的差價、費用支出及原拍賣應收的傭金,由原買受人承擔。
3. 若競買人有違反本拍賣規(guī)則條款規(guī)定的行為,將被取消競買(買受)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退回。同時,拍賣人保留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追訴的權利。
六、咨詢電話:0591-87879996、87819755
七、監(jiān)督電話:0591-83335239
八、聯(lián)系地址:福州市鼓樓區(qū)楊橋東路8號利嘉大廣場(東方百貨西塔樓)l座1906單元
福建省貿(mào)托拍賣有限公司
202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