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基本信息 | |
| 編號 | FC00005577 |
|---|---|
| 名稱 | 福州市鼓樓區(qū)井大路24號店面招租 |
| 掛牌價 | 詳見招標文件萬元 |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15-04-24 |
| 掛牌結束日期 | 2015-05-14 |
| 是否延牌 | 否 |
| 聯系人 | 陳女士 |
| 聯系電話 | 87315281 |
| 地址 | |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受委托,現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福州市鼓樓區(qū)井大路24號店面招租。租賃期限3年。第一年年租金掛牌價人民幣177600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礎上遞增5%。租金按月結算,租賃履約保證金為三個月租金。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租賃標的位于福州市鼓樓區(qū)井大路24號(產權證地址為:鼓樓區(qū)東街82號),建筑面積:約37.05平方米,普通裝修。租賃標的的租賃期限自租賃標的移交日起算。以上標的面積為大約數,以實際看樣為準。
三、租賃用途:用于辦公、商業(yè)經營,不得經營食品、游戲、娛樂業(yè)等行業(yè)以及法律明文禁止從事的行業(yè)。
四、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資信良好的境內企業(yè)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競價保證金:人民幣10萬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承租方應嚴格履行租賃合同,承租方對租賃標的只有使用權,不得改變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或轉讓。
2、出租方不保證租賃標的的現有裝修狀況,以租賃標的現有的空間面積和移交時的狀況出租。
3、承租方自行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件,合法經營,維護經營場所及門前衛(wèi)生;承租方將房屋作為經營場所,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依法經營,文明經營,同時應承擔全部責任。
4、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如有未規(guī)定的,由承租方承擔。物業(yè)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公攤費用等各項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5、承租方對標的只有使用權,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改變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不得改變建筑結構,如需裝修應將裝修方案報出租方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
6、租賃期滿后該租賃物上裝修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壞,否則租賃履約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六、競價方式:網絡動態(tài)報價。
七、公告期限:2015年4月24日—2015年5月14日。
報名截止時間:2015年5月15日上午12:00。
八、咨詢電話:0591-87315281、87891629、87850015、87315305;
聯系人:陳女士、林女士、林先生;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B座十層。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