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基本信息 | |
| 編號 | FC00004764 |
|---|---|
| 名稱 | 煮海都會一~四層整體招租 |
| 掛牌價 | 詳見招標文件萬元 |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11-05-05 |
| 掛牌結束日期 | 2011-05-24 |
| 是否延牌 | 否 |
| 聯(lián)系人 | 林小姐 |
| 聯(lián)系電話 | 0591-87821728 |
| 地址 | |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受委托,現(xiàn)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煮海都會一~四層整體招租,面積約4716.66㎡,其中一層公共通道形成的大堂,使用面積約為322.89㎡;二層鋼結構過道,使用面積約為57.80㎡;二層產權面積為1931.96㎡;三層產權面積為2173.20㎡;四層屋面房屋使用面積約為230.81 ㎡。租賃期限8年,第一年年租金掛牌價人民幣150萬元,從第三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基礎上累進遞增3%。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租賃標的位于福州市晉安區(qū)招賢路420號,比鄰福州水上公園。租賃標的為毛坯房,租賃面積由各層的產權面積及無產權的可使用面積累計組成。租賃標的無管道煤氣使用條件。租賃標的具備的水電現(xiàn)狀為:供電容量1000KVA,自來水主管口徑200毫米,生活用水口徑50毫米,消防用水口徑100毫米。
三、租賃用途:商業(yè)(辦公)用途等,不做餐飲業(yè)和娛樂業(yè)。
四、承租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資信良好,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含分公司),注冊資本金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
五、需要承租人接受的基本條件
1、承租人在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可享有三個月裝修免租期,承租人自行負責辦理所需有關政府批準的手續(xù)(含裝修的消防審批手續(xù)和驗收許可等)。承租人對租賃標的的裝修,應按《租賃合同》及《物業(yè)管理合同》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2、租賃標的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不得轉租。租賃保證金為三個月租金,租金每3個月繳納一次。租賃標的委托福建省銀華物業(yè)有限公司管理,物業(yè)費按照租賃面積每月每平方米4元,從租賃第3年起(包括第三年),每年物業(yè)費在上年基礎上累進遞增3%。
3、租賃物外部、內部公共部位、包括空地、草地、廣場、地下室、樓梯間、屋面、電梯等產權屬出租人,承租人若需使用,須經出租人書面同意后,方可與物業(yè)管理公司簽訂使用合同。
4、大樓外墻及屋面廣告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承租人如需使用,應另簽有償使用合同。
5、承租人應遵守國家政府法律規(guī)定,依法經營,自行負責辦理需政府批準的有關手續(xù);嚴格履行 《租賃合同》及 《物業(yè)管理合同》。承租人入住之前須持有經營必備的相關證照,所有費用自理。
6、承租人須自行負責辦理符合自身需求的規(guī)劃變更及裝修。
7、由于租賃標的一層已大部分對外出租并且營業(yè),因此承租人裝修時2層樓板不得穿洞布置各種給水及排水管道等。
8、交付標準:現(xiàn)狀交房(如出現(xiàn)外墻、屋面滲水等由承租人自行負責),墻體、水電等由承租方自行完善。
9、租賃標的期滿或合同終止,承租方應將租賃標的如期或按約定無償無條件交還出租人,并保證租賃物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tài)歸還出租人,同時固定裝修的設備無償移交出租人,不得拆卸。
六、公告期限:2011年5月5日—2011年5月24日,報名截止時間2011年5月25日下午17:00。
七、咨詢電話:0591-87821728、87853074;聯(lián)系人:
二O一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