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基本信息 | |
| 編號 | FC00005305 |
|---|---|
| 名稱 | 福州市鼓樓區(qū)五四路217號1#樓門牌號217-4#店面招租 |
| 掛牌價 | 詳見招標文件萬元 |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14-03-20 |
| 掛牌結束日期 | 2014-04-09 |
| 是否延牌 | 否 |
| 聯(lián)系人 | 林小姐 |
| 聯(lián)系電話 | 87891629 |
| 地址 | |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受委托,現(xiàn)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福州市鼓樓區(qū)五四路217號1#樓門牌號217-4#店面招租。租賃期限3年。第一年月租金掛牌價人民幣6800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礎上遞增3%。租金按月結算,租賃履約保證金為三個月租金。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租賃標的位于福州市鼓樓區(qū)溫泉街道五四路217號1號樓,建筑面積:約
三、租賃用途:用于辦公、商業(yè)經營,不得經營?;?、易燃易爆品、餐飲業(yè)、娛樂業(yè)、噪音污染等行業(yè)以及法律明文禁止從事的行業(yè)。
四、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資信良好的境內企業(yè)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競價保證金:人民幣5萬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合同簽訂后,承租方享有一個月的裝修免租期。承租方應嚴格履行租賃合同,承租方對租賃標的只有使用權,不得改變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或轉讓。
2、出租方不保證租賃標的的現(xiàn)有裝修狀況,以租賃標的現(xiàn)有的空間面積和移交時的狀況出租。
3、承租方自行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件,合法經營,維護經營場所及門前衛(wèi)生;承租方將房屋作為經營場所,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依法經營,文明經營,同時應承擔全部責任。
4、承租方對租賃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用電設備時,應征求出租方書面同意,改造、裝修、使用過程中需辦理的各種手續(xù)及有關費用由承租方自行解決。
5、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各自承擔,如有未規(guī)定的,由承租方承擔。物業(yè)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公攤費用等各項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6、租賃期滿后該租賃物上裝修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壞,否則租賃履約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六、競價方式:網絡動態(tài)報價。
七、公告期限:
八、咨詢電話:0591-87315281、87891629、87850015、87315305;
聯(lián)系人: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B座十層。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