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基本信息 | |
| 編號 | GS00009222 |
|---|---|
| 名稱 | 廈沙高速秀村服務區(qū)(含A、B區(qū))汽修和加水經營權整體承包 |
| 掛牌價 | 7.66萬元 |
| 保證金 | 7萬元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18-06-04 |
| 掛牌結束日期 | 2018-06-25 |
| 是否延牌 | 是 |
| 聯系人 | 陳先生 |
| 聯系電話 | 0591-87270835 |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一. 承包標的基本情況
1.1.承包標的:廈沙高速秀村服務區(qū)(含A、B區(qū))汽修和經營權,整體承包。承包標的經營場所面積共約 200 ㎡,目前處于空置狀態(tài),加水房及加水點的設置需經發(fā)包方批準,費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擔。
1.2.掛牌價:7.66萬元。掛牌價為承包方支付給發(fā)包方的承包標的每年保底承包管理費底價。
1.3.經營范圍:汽車綜合服務,服務內容包含:僅在服務區(qū)廣場內對車輛維修、保養(yǎng)、零配件銷售、換修輪胎、加水、洗車、汽車美容等,增加經營范圍須經發(fā)包方書面同意。
1.4.合同期限:5年(包含裝修期),合同期限具體起止時間以雙方簽署的《汽車服務經營權承包合同》(簡稱承包合同)約定為準。承包方應于發(fā)包方交付場地后 90日(裝修期,予以免承包管理費)內須完成裝修并開始營業(yè)。
1.5.承包管理費及支付方式
1.5.1.每年保底承包管理費為競價成交價,年營業(yè)額抽成比例為25%。
1.5.2.聯網收銀前:承包管理費按競價成交價進行核算,按年繳納,承包方應在承包起算時間前10日將當年度保底承包管理費一次性繳納至發(fā)包方指定的帳戶,發(fā)包方提供承包管理費的正式發(fā)票或收據;聯網收銀后:承包方支付給發(fā)包方的年承包管理費按“年營業(yè)額抽成與保底承包管理費孰高的原則”確定。
1.5.3每一承包年度到期后5日內,雙方對營業(yè)額提成進行確認,若提成高于保底,承包方應于5個工作日內補繳超過當年保底價的金額。若當年度存在聯網收銀銜接期,未聯網前按保底承包管理費(以天計算)收取,聯網后當年剩余經營天數按營業(yè)額25%計提與保底承包費(以天計算)孰高原則結算。
1.6.履約保證金及行業(yè)考評保證金:
1.6.1.履約保證金為合同期保底承包管理費總金額的15%;
1.6.2行業(yè)考評保證金為合同期保底承包管理費總金額的10%。
1.6.3.履約保證金及行業(yè)考評保證金由承包方在承包合同簽訂后10日內以銀行轉賬方式交至發(fā)包方指定賬戶。履約及行業(yè)保證金交至發(fā)包方指定賬戶之日合同生效,發(fā)包方按合同約定履行交付場地義務。
二、承包申請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2.1.在福建省高速公路經營開發(fā)合同及信用考核系統中未被列入黑名單;
2.2.要求承包申請人必須具有與本項目經營范圍相適應的營業(yè)范圍,并提供加蓋承包申請人公章的有效法人《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若為三證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2.3.須提供企業(yè)住所地檢察機關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告知函須在有效期內,告知函原件應在提交資格證明文件前出示,無告知函的承包申請將被拒絕);
2.4.具備交通運管部門審批的車輛維修二類及以上資質且從事車輛維修服務行業(yè)應達到2年及以上管理經驗【提供相關資質證明及經營合同復印件(交驗原件)并加蓋公章】。
2.5.提供管理人員配備表、汽修從業(yè)人員資格證及汽修職業(yè)資格證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人員配備應按《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要求,合法用工,合理配備工作人員,同時滿足24小時營業(yè)的服務需要;其中要求有崗位技術資質的工人不少于 6人,具體包括但不限于技術負責人員(高級工)和質量檢驗人員各1人,機修工(中級工)不少于1人,電工、電焊工各不少于1人。
2.6.承包申請人提供創(chuàng)新管理制度(包括崗位職責、文明服務、安全管理、培訓等合理性、先進性的管理制度,加蓋公章)。
2.7.承包申請人提供設備投入方案和設備清單表(具有特色并符合發(fā)包方技術要求設備投入方案,基本設備要求:小車故障診斷電腦、空氣壓縮機、萬用電表、自動變速器清洗加油交換機、廢氣收集凈化裝置、換油設備、移動式工具車等小修、中修設備)。
2.8.承包申請人提供裝修方案(具有特色并符合發(fā)包方技術要求裝修方案,加蓋公章)。
2.9.承包申請人提供文明服務、質量保障、售后管理和滿足24小時營業(yè)的服務需要等方面書面服務承諾,加蓋公章。
2.10.本項目不接受自然人及聯合體申請, 禁止轉包或分包經營。
三、承包申請人(承包方)應接受的承包條件
3.1.承包申請人應當自行對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中的規(guī)定和監(jiān)管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yè)人士、相關方和監(jiān)管機關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招商項目承包方的要求,決定是否參與競價并成為承包方,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等,并對報名參與競價所提交的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3.2.收銀聯網管控:
3.2.1收銀系統接入技術要求:承包方的收銀結算系統應納入發(fā)包方監(jiān)管系統并保證非現金支付通道的唯一性,即通過移動(微信或支付寶)方式支付;
3.2.2.明確營業(yè)額定期對賬、確認機制,發(fā)包方可不定期組織人員對收銀狀況進行相符性盤點、抽查,并有權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對項目階段性營業(yè)額進行審計。鼓勵實行統一收銀、定期回撥結算辦法,做大營收規(guī)模;
3.2.3.明確對收銀違規(guī)行為的處理約定,如:每發(fā)現一次,違約金以1000元計,由履約保證金直接抵扣。出現3次(含)以上的,發(fā)包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按履約保證金全額計收違約金。
3.3.特別約定事項:
3.3.1.承包方應遵守高速公路行業(yè)管理規(guī)范;
3.3.2.裝修改造方案須經發(fā)包方書面審核批準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滿后承包方建設的不可拆移資產歸發(fā)包方所有;
3.3.3.合同中約定因發(fā)包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時的補償方案,明確承包方建設的不可拆移資產歸發(fā)包方所有;
3.3.4.免除違約責任的情形:因高速公路建設規(guī)劃或改造需要拆遷或土地收儲;因法律、法規(guī)、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
3.3.5.發(fā)包方有權調整服務區(qū)的業(yè)態(tài)布局,承包方需無條件服從發(fā)包方的調整方案,裝修方案需發(fā)包方審核批準后方可施工。
3.4.禁止轉包、分包行為。
3.5.其他未盡事宜以發(fā)包方和承包方簽訂的《承包合同》為準。
3.6.本項目競價成交后,產權交易機構和發(fā)包方將成交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為5個工作日,發(fā)包方和承包方在公示結束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署《承包合同》。承包方須到發(fā)包方辦公場所當面簽署合同。
3.7.承包方須無條件簽署、接受上述主要承包條件和本項目《承包合同》所有條款。
四、競價方式:網絡動態(tài)報價,價高者得。
五、競價保證金:
5.1.競價保證金金額:7萬元。
5.2.競價保證金指定賬戶:承包申請人須在2018年6月25日17:00時前將競價保證金匯達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開戶名稱: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福州湖東支行,開戶帳戶:1501014140000969)。
5.3.競價保證金繳款憑證上的匯款單位名稱必須與承包申請人名稱一致,資金用途應當標明“秀村汽修加水保證金”或者類似字眼。
六、公告期限: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25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承包方,則公告期限以每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征集到承包方或另行公告為止)。《承包合同》和競價規(guī)則等詳見本項目《競價文件》。有意參加競價的承包申請人請在公告期內到我中心獲取《競價文件》。
七、報名截止時間:2018年6月25日17:00時。
八、競價開始時間:2018年6月27日9:00時。
九、電話:0591-87270835,87808016。監(jiān)督電話: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