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基本信息 | |
| 編號 | SW00030983 |
|---|---|
| 名稱 | 福州市鼓樓區(qū)洪山鎮(zhèn)烏山西路563號(原烏山西路南側)海晟·閩江印象商業(yè)房產整體轉讓 |
| 掛牌價 | 5997萬元 |
| 保證金 | 500萬元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5-12 |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5-06-09 |
| 是否延牌 | 否 |
| 聯(lián)系人 | 張先生、阮先生、劉先生、扶女士 |
| 聯(lián)系電話 | 0591-87855200、87315276、87821179、87845911 |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受企業(yè)委托,現對以下轉讓標的廣泛征集競買人,特公告如下:
一、轉讓標的基本情況及掛牌價格:
|
標的名稱 |
建筑面積 (㎡) |
權利性質 |
掛牌價格 (萬元) |
競價保證金 (萬元) |
|
福州市鼓樓區(qū)洪山鎮(zhèn)烏山西路563號(原烏山西路南側)海晟·閩江印象商業(yè)房產 |
6501.12 |
出讓 |
5997 |
500 |
標的簡況:
轉讓標的海晟·閩江印象商業(yè)房產,位于福州市鼓樓區(qū)洪山鎮(zhèn)烏山西路563號(原烏山西路南側)海晟·閩江印象地下一層386集中式商場用房、1-3層01集中式商場、3層02集中式商場、3層03集中式商場辦公商業(yè)房地產,總建筑面積為6501.12平方米,包括房屋建筑(不含室內裝飾裝修)、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含土地出讓金)及公共配套設施,不含房屋內的動產、債權債務、特許經營權等其他財產或者權益。轉讓標的建于2015年,《不動產權證書》尚未獲取,建設用地(宗地)《土地使用權證》(編號:榕國用(2009)第31234613640號)記載,土地使用權人為福州海晟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座落于鼓樓區(qū)烏山西路南側、鳳湖路東側,圖號312346,地類用途為商業(yè)、居住,使用權類型為出讓,終止日期商業(yè)部分至2048年9月25日,證載土地使用權面積為33482.70平方米。出租情況:(1)海晟·閩江印象集中式商業(yè)一層,租賃面積:1044.86㎡ ,租賃期限:至2025年11月30日止;(2)海晟·閩江印象集中式商業(yè)一層東南角,租賃面積:192㎡,租賃期限:至2026年9月30日止。
提示:本公告所涉標的尚未進行土地使用權分割轉讓登記,并分割后的部分辦理《不動產權證書》,故標的的證載面積尚無法確定。海晟·閩江印象已辦理預售許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2014>榕房許字第0068號)》。上述信息均由轉讓方提供,具體情況由意向受讓方自行向轉讓方了解,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對此不作任何保證亦不承擔任何責任,本公告所涉標的確權面積(包括房屋面積及土地使用權分攤面積)以相關部門確認為準。
二、競買人(受讓方)資格條件:
1、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報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平臺查詢情況競買人不存在失信記錄;且報名截止日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沒有找到競買人相關的結果】。
3、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關規(guī)定;
4、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與競買。
三、競買人(受讓方)應接受的交易條件:
1、轉、受讓雙方須在轉讓標的成交之日起(即競價結束當日)的5個工作日內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
2、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2.1一次性支付:受讓方須在《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2.2按揭貸款方式支付:《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付清不低于成交總交易價款的50%的首期價款,其余交易價款受讓方應在《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后20個工作日內通過按揭貸款審批、全部貸款款項足額轉入轉讓方指定賬號。若受讓方無法將剩余按揭貸款款項在該期限內轉入轉讓方指定賬號的,受讓方應在該期限屆滿后的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價款。
3、若受讓方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價款,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在收到全額交易價款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額交易價款一次性支付至轉讓方賬戶;若受讓方采取按揭貸款方式支付交易價款,轉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剩余按揭貸款款項后向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出具付款通知書,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在收到付款通知書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受讓方已繳納的首期價款一次性支付至轉讓方賬戶。
4、轉讓標的權屬變更過戶產生的稅費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由轉讓方、受讓方各自承擔,若國家未有相關規(guī)定的,由受讓方承擔;
5、房產移交日前水、電、管道煤氣、閉路電視(有線)、網絡、物業(yè)管理等費用由轉讓方承擔并于實物移交當日結清,而實物移交后由受讓方承擔。上述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開戶或過戶費用由受讓方辦理并承擔;
6、其他交易條件以《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為準。
四、特別提示:
1、標的以現狀轉讓,上述基本情況僅供參考,標的質量及數量等參數及實際狀況以現場看樣為準。若相關標的情況參數與實際有誤,轉讓價格不予調整。若在看樣期至標的移交日期間現場發(fā)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轉讓方所有,組織方不對現場狀況進行保證及現場狀況變化作出解釋,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競買人參加房產競買應當充分了解房產所在地政府的房產政策,一旦報名繳納競價保證金即視為競買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承擔對政策了解不細致或對潛在的風險估計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責任和后果,并愿對自身參加競價和受讓的行為負完全責任;
3、標的轉讓過程中轉讓方、交易組織方及其工作人員向競買人、受讓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詢、標的情況的描述、說明等僅作為參考,競買人、受讓方應自行把握交易風險,審慎決策;
4、由轉讓方統(tǒng)一組織現場看樣,具體時間由轉讓方通知,現場看樣所發(fā)生的任何費用由競買人自行承擔。不論何種原因如果競買人未及時看房,視為競買方對房產交付現狀無任何異議。
5、轉讓方收到全額交易價款后,通知受讓方辦理該房產的網簽備案手續(xù)。雙方辦理完網簽備案手續(xù)后【15】個工作日內,轉讓方向受讓方提供辦理產權登記的必要資料,由受讓方自行辦理產權登記,受讓方在轉讓方提供必要資料后的【30】個日歷日內辦妥所有產權登記。在雙方辦理完網簽備案手續(xù)后【15】個工作日內,由轉讓方向受讓方發(fā)出交房通知,雙方按轉讓方通知的時間進行房產實物移交。
五、公告期限: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6月9日。(競買人在公告期內與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項目經辦聯(lián)系,獲取本項目《競價須知》)。
六、交易方式:網絡競價。
七、競價保證金:500萬元。
八、聯(lián)系人:張先生、阮先生、劉先生、扶女士;
聯(lián)系電話:0591- 87855200、87315276、87821179、87845911;
監(jiān)督電話:0591-87810363;
聯(lián)系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二十二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