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基本信息 | |
| 編號 | SW00031641 |
|---|---|
| 名稱 | 兩臺機動車(閩C3LH60、閩C067N8)分別轉讓 |
| 掛牌價 | 詳見公告 |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7-28 |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5-08-01 |
| 是否延牌 | 是 |
| 聯(lián)系人 | 劉先生、張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
| 聯(lián)系電話 | 0591-87821179、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chǎn)權交易中心 |
受企業(yè)委托,現(xiàn)對以下轉讓標的廣泛征集競買人,特公告如下:
一、轉讓標的基本情況及掛牌價
1、項目名稱:兩臺機動車(閩C3LH60、閩C067N8)分別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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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標的名稱 |
掛牌價(含稅,元) |
交易保證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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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1 |
閩C067N8昌河鈴木牌小型轎車 |
300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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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2 |
閩C3LH60昌河鈴木牌小型轎車 |
3000 |
300 |
2、基本情況
(1)轉讓標的1基本信息
昌河鈴木牌小型轎車,品牌型號為昌河鈴木CH7143A1轎車,車牌號為閩C067N8,使用性質為非營運,初次登記日期為2013年9月13日,車架號為LVFAD2AD6CG068371,發(fā)動機號為C045235-8,交強險有效期至2025年9月11日,商業(yè)險有效期至2026年4月26日,年檢有效期至2025年9月,已行駛約40331公里,現(xiàn)處于閑置狀態(tài),存放于福建省晉江市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泉州分公司停車場內(nèi)。
(2)轉讓標的2基本信息
昌河鈴木牌小型轎車,品牌型號為昌河鈴木CH7143A1轎車,車牌號:閩C3LH60,使用性質為非營運,初次登記日期為2013年10月9日,車架號為LVFAD2AD1CG067953,發(fā)動機號為C045193-8,交強險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1日,商業(yè)險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1日,年檢有效期至2025年10月,已行駛約32776公里,現(xiàn)處于閑置狀態(tài),存放于福建省晉江市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泉州分公司停車場內(nèi)。
注:轉讓標的基本情況以機動車產(chǎn)權登記證、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保險單等相關信息及轉讓標的現(xiàn)狀為準。車輛基本情況僅供參考,具體車況及品質以現(xiàn)場看樣為準,若在看樣期至標的移交日期間現(xiàn)場發(fā)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轉讓方所有,組織方不對現(xiàn)場狀況進行保證及現(xiàn)場狀況變化解釋,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二、競買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報名時競買人在福建省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平臺查詢情況競買人不存在失信記錄;報名時競買人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沒有找到競買人相關的結果】。
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競買。
三、競買特別說明
1、本次轉讓活動通過福建省產(chǎn)權交易中心交易系統(tǒng)(https://biz.fjcqjy.com/#/login)(以下簡稱“交易系統(tǒng)”)實施,競買人報名、保證金繳納、競價、成交確認、資金劃轉等交易事宜全部通過“交易系統(tǒng)”完成。
2、競買人須在本項目公告截止當日17:00前通過“交易系統(tǒng)”或“福建省產(chǎn)權交易中心微信小程序”完成對本項目的線上報名申請、交納交易保證金,否則視為報名無效。報名完成后通過資格審核的競買人方可參與本項目競價。
四、競買人(買受人)參與競買相關事項
1、交易保證金。意向受讓方在充分了解轉讓標的的情況下,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支付交易保證金到組織方指定銀行賬戶,即表明意向受讓方對轉讓方做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轉讓標的承諾的確認。意向受讓方逾期未交納交易保證金的,不具備競買資格。
2、簽訂《車輛轉讓合同》。受讓方須在轉讓標的競價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nèi)與轉讓方簽訂《車輛轉讓合同》。
3、價款結算。全部成交價款須在轉、受讓雙方簽訂的《車輛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一次性付清。
4、資產(chǎn)交割。交易雙方應在收到組織方出具產(chǎn)權交易憑證后按照《車輛轉讓合同》的約定開始進行標的權屬變更及實物移交。組織方在轉讓方及受讓方通過“交易系統(tǒng)”提交經(jīng)雙方確認有效簽章的交割確認單且轉讓方和受讓方點擊“確認交割完成”后或由轉讓方上傳交割確認單并提交交割事項完成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并校驗原件后,組織方將交易價款無息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5、稅費承擔。轉讓標的在變更過戶過程中產(chǎn)生的稅、費按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由轉讓方、受讓方各自承擔,若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未有相關規(guī)定的,由受讓方承擔。
6、本次轉讓僅轉讓車輛,車牌將由轉讓方留用。
7、本項目交易條件以本項目“交易系統(tǒng)”披露信息及附件《車輛轉讓合同》為準。
五、風險提示
1、組織方、轉讓方對轉讓標的品質和狀況不作擔保,轉讓標的品質和狀況以現(xiàn)狀為準,競買人應當在報名前對轉讓標的進行盡職調(diào)查(看樣),并在充分調(diào)查的前提下報名參與競價,放棄盡職調(diào)查均視為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權,并認可轉讓標的品質與現(xiàn)狀。競買人一旦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示愿以不低于本項目的掛牌價受讓,并愿意通過本項目公告確定的競價方式進行報價確定受讓方,同時表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項目公告及相關附件的全部內(nèi)容及要求,充分了解并接受標的一切現(xiàn)狀(包括但不限于:瑕疵、缺陷和投資風險等),接受本項目公告提出的轉讓要求,不可撤銷地放棄對此提出任何異議或任何索賠的權利。
2、交易過程中轉讓方、組織方及其工作人員向競買人、受讓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詢、標的情況的描述、說明等僅作為參考,競買人、受讓方應自行把握交易風險,審慎決策。
六、交易保證金:詳見“一、轉讓標的基本情況及掛牌價”。
七、競價方式:動態(tài)報價。
八、公告期限: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1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競買人,公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征集到意向受讓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九、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8月1日。
聯(lián)系人:劉先生、張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聯(lián)系電話:0591-87821179、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qū)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