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基本信息 | |
| 編號 | SW00018819 |
|---|---|
| 名稱 | 3艘報廢船舶分別轉讓 |
| 掛牌價 | 詳見公告 |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1-12-27 |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2-01-10 |
| 是否延牌 | 是 |
| 聯(lián)系人 | 曹先生、鄧先生 |
| 聯(lián)系電話 | 0592-2083169、2083130;0591-87809323 |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廈門市思明區(qū)龍山南路109號203單元 |
| 發(fā)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受企業(yè)委托,現(xiàn)對以下轉讓標的廣泛征集受讓方,特公告如下:
一、轉讓標的及掛牌價
|
標的序號 |
標的名稱 |
掛牌價(萬元) |
競價保證金(萬元) |
|
標的1 |
“錨2” 錨艇 |
10.8 |
3 |
|
標的2 |
“起1”旋轉式起重船 |
134 |
30 |
|
標的3 |
“起11”固定式起重船 |
236 |
50 |
注:以上轉讓標的分別轉讓。同一競買人在符合競買條件的前提下可報名受讓單個標的或多個標的,報名受讓多個標的的,需針對每一個標的交納足額保證金。
1、標的基本情況
(一)標的1:“錨2” 錨艇
船名:“錨2” 錨艇
船舶種類:起錨船
船體材料:鋼質
建造船廠:日本光洋工業(yè)株式會社
建成日期:1992年6月1日
船舶輕噸:64.1噸
(二)標的2:“起1”旋轉式起重船
船名:“起1”旋轉式起重船
船舶種類:起重船
船體材料:鋼質
建造船廠:日本高知市仁井田永寶船廠
建成日期:1974年11月1日
船舶輕噸:990噸
(三)標的3:“起11” 固定式起重船
船名:“起11” 固定式起重船
船舶種類:起重船
船體材料:鋼質
建造船廠:日本三井造船(株)藤永田造船廠
船舶輕噸:1,920.00噸
若在看樣期至標的移交日期間現(xiàn)場發(fā)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轉讓方所有,組織方不對現(xiàn)場狀況進行保證及現(xiàn)場狀況變化作出解釋,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風險提示
轉讓方非產權人,受產權人委托處置轉讓標的,競買人競得轉讓標的后,不得以此為由拒簽成交材料、轉讓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為由拒絕履行《船舶轉讓合同》。轉讓標的船舶已注銷相關資質,船體腐蝕嚴重,均處于報廢處置狀態(tài)。存放在廈門石湖山碼頭,均已停用,具體設備完好情況、缺損情況和質量以現(xiàn)場看樣實物為準,其完好和質量狀況不作保證,如存在差異,不再因現(xiàn)場質量狀況對標的金額進行調整。
轉讓標的具體狀況和品質以現(xiàn)場看樣為準,競買人應對標的進行現(xiàn)場勘察核實,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實。若競買人繳納保證金并參與競價,即視為該競買人對標的的現(xiàn)況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認可且無異議。
三、競買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
2、具備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與良好的商業(yè)信用。
3、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4、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受讓。
四、競買人(受讓方)應接受的主要交易條件
1、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廈門分部賬戶作為資金收取和劃轉的平臺(開戶名稱: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廈門分部;開戶銀行:建設銀行廈門上李支行;開戶賬號:35101527001052500828),交易保證金和轉讓價款等均匯入此指定賬戶進行資金收取和劃轉。競買人一旦報名繳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標的現(xiàn)狀及競買規(guī)則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擔對潛在風險估計不足引起的一切責任和后果,并愿對自身參加報價的行為負完全責任。
2、受讓方須在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3、本次標的轉讓后所發(fā)生的相關稅、費,全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4、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廈門分部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全部轉讓價款后三個工作日內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和《交割通知書》,轉讓方同意在收到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廈門分部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交割通知書》后的3個工作日內與受讓方辦理轉讓標的的移交手續(xù),轉讓方應在上述時間內將轉讓標的按現(xiàn)狀移交給受讓方看護,轉讓標的的保管、拆卸、運輸?shù)蓉熑魏涂赡墚a生的毀損、滅失等任何風險均由受讓方承擔,船舶安全責任由受讓方負全責,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轉、受雙方須在轉讓標的物移交完成當天簽署《交割完畢反饋函》及《船舶交接證明書》等移交手續(xù)即視為轉讓方已履行交付標的的義務,至此轉讓標的所有權歸受讓方所有。
5、船舶已注銷相關資質,需進行報廢處理,若受讓方私自修復啟用而產生全部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受讓方拆解船舶需遵守以下幾點:
(1)受讓方須在標的物移交之日起15個日歷日內將標的物移出轉讓方碼頭及海域。轉讓方不提供標的拆解場地,在拆除、分解、移除船舶過程中需要辦理相關手續(xù)(包括但不限于環(huán)境影響評估等)及購買相關保險的,由受讓方辦理,需轉讓方協(xié)助辦理的,轉讓方予以協(xié)助,費用由受讓方支付。
(2)受讓方所有拆解、移除船舶過程應符合安全與環(huán)保的規(guī)范操作,如發(fā)生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消防、環(huán)保等主體責任事故以及被相關部門處以停產、罰款等處罰,均由受讓方承擔全部責任,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此造成轉讓方承擔法律責任的,轉讓方所有損失均應由受讓方全額賠償。
(3)受讓方承諾最終由符合船舶拆解資質的企業(yè)進行船舶拆解。船舶拆解企業(yè)要求:
a、營業(yè)執(zhí)照經(jīng)營范圍包含拆船;
b、具備由生態(tài)環(huán)境部門批準的拆船“環(huán)境影響評價審批意見文號(備案編號)”;
c、具備核發(fā)的拆船“排污許可證”。
競買成功后,受讓方須在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遞交上述船舶拆解企業(yè)要求相關資料。如受讓方自身不符合船舶拆解企業(yè)要求的,須在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遞交與符合要求的船舶拆解企業(yè)簽定的《船舶拆解協(xié)議》、船舶拆解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具備由生態(tài)環(huán)境部門批準的拆船《環(huán)境影響評價審批意見文號(備案編號)》復印件、拆船《排污許可證》復印件(復印件資料需加蓋公章)。受讓方在遞交上述資料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簽署《船舶轉讓合同》。
6、競買成功后,受讓方有違反本項目交易條件及《船舶轉讓合同》規(guī)定的行為,包括不限于逾期不結算款項,未按規(guī)定時間提供船舶拆解企業(yè)資質證明、《船舶拆解協(xié)議》等相關文件,未按規(guī)定時間簽定《船舶轉讓合同》,未按約定辦理移交手續(xù)等,將對受讓方按違約處理,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轉讓方將保留向受讓方提請賠償和訴訟的權利。轉讓方有權視情況對標的進行再次轉讓,再行轉讓的價款低于原轉讓價款的,原受讓方應當補足差額。
7、其他交易條件以受讓方簽訂的《拍賣規(guī)則》、《競買協(xié)議》及轉、受讓雙方簽訂的《船舶轉讓合同》為準。
五、競價方式:拍賣。
六、公告期限: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10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競買人,公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2022年9月30日期間征集到受讓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報名截止時間:2022年1月10日17:00時。意向競買人請于上述時間內向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廈門分部繳納保證金并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競買人繳交的保證金須經(jīng)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廈門分部財務人員確認到賬(即保證金到賬在中心網(wǎng)銀上顯示的交易時間須在登記截止時間前),繳款憑證應注明競買人手機號碼、姓名或名稱、登記的標的名稱并加上“MCJJ2021194-1項目標的競價保證金”字樣;繳款人如未按上述規(guī)定繳款,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廈門分部有權視為競買人未繳納保證金。經(jīng)確認保證金到賬的競買人,到拍賣公司簽署競買文件,了解拍賣規(guī)則,領取有關競買資料,并辦理競買確認手續(xù)。
為便于未成交時退還保證金,競買人應按附件的要求張貼競價保證金交納憑證,并將交納保證金的銀行賬戶的開戶行名稱等信息填寫完整,報名時提交。
聯(lián)系人:曹先生、鄧先生;
電話:0592-2083169、2083130;0591-87809323;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廈門市思明區(qū)龍山南路109號203單元。
附件:競價保證金交納憑證/uploadfiles/file/2021-12/27/49665159408999020012.docx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27日